近期,永康市山火防控形势严峻,为守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和各镇(街道)联合行动,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我趁着好天气上山挖笋,结果抽烟的时候香烟掉到了草堆里,一转头的功夫火就大起来了。当时风很大,我用脚踩、衣服扑,都灭不掉,只好报警求助。”近日,市民杨某在江南街道马岭下村附近山上野采过程中过失引燃山坡枯草,引发局部火情,最终造成1.5公顷的过火面积。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杨某说:“我是既后悔又后怕,以后再也不敢带火源进山野采了,烧毁的树木我会积极补种。”
祭扫时若引发重大山火,当事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记者来到江南街道某水库旁,映入眼帘的不是依山傍水的秀美春景,而是焦黑的土地和被大火炙烤成焦黄色的大树。经调查,此处山火疑似周边居民祭扫时焚烧纸钱或燃放爆竹所导致,过火面积较大,目前已摸排出几名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掌握森林火灾线索10余起,其中8起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另因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近期山火频发态势,各镇(街道)已全面加强巡查力度,增设山林入口火源检查点,并通过无人机巡航、红外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预警能力。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在森林防火区违规用火,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补种树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二科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文明祭扫、规范用火,共同筑牢森林安全防线,若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隐患,请立即拨打24小时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