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三次评论山西“订婚强奸案”
之前还有多种“同意可以撤销”的宣传,很关注女性的多种权益。
梅新育认为这有问题。一些媒体,出于行业惯性,民族就一味强调民族,妇女就一味强调妇女。有没有道理,肯定有。是不是全部的道理?这问题就大了。
妇女权益应该保护,妇女团体应该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很高兴看到,一些极端的、从西方传来的害虫被整治到消失了,这是有利于千秋万代的伟大行动,正面意义极大!
多学习社会和谐精神,从小团体的小空间走出来,看看广阔天地里,妇女能如何在社会中更好地生活、贡献。
希望,中国妇女报能为生育率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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