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制图/黄平
欠债不还耍起“小聪明”,伪造房产交易企图逃避执行,一顿操作终成“铁窗泪”,最终缴纳了款项还面临刑责。近日,思明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蒋某因经营失败债务缠身,在厦门各法院有多达26件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涉案金额逾千万元。表面上他名下无资产,但执行员在核查房产交易记录时发现了端倪。
原来,蒋某名下曾登记过一套房产,蒋某及其配偶分别占1%和99%的份额,但房产在其名下不到几个小时就“易主”了。对此,蒋某并未依法主动向法院申报该财产变动情况。
执行员根据上述房产交易情况,进一步顺藤摸瓜发现,蒋某居然与同一案外人李某签定了多份金额高达六七百万元的房产出售合同,尽管房产从蒋某及其配偶名下过户出去,但真实的交易情况仍扑朔迷离,且大笔购房款也不知所终。
面对法院调查,蒋某对房产交易情况及款项去向含糊其辞、前后矛盾,试图蒙混过关。
执行人员通过多次询问蒋某、房产中介及购房者,并核查银行流水,揭开蒋某逃避执行这一真相。此前,蒋某夫妇因政策原因,获500万元左右低价购房资格。因债务缠身已无法拿出这么多钱,且担心房产被法院处置偿债,蒋某遂设计一出“连环计”。
2022年,蒋某夫妇以730万元将房产转卖给他人,签订了两份远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虚假合同,来掩盖真实收入;防止法院追缴卖房所得差价,又在登记时将蒋某产权占比设为1%,配偶则高达99%,最大程度降低自身财产占比,并用他人账户收款。
思明法院认定其未如实申报财产、恶意转移资产,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责令缴清卖房所得。但蒋某仅支付了8万元后便拒不履行。法院随后将其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
蒋某这才幡然醒悟,经法官释法,在宣判前缴清剩余166万元卖房所得。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
法官提醒
依照最新的司法解释,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中,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同样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晚报记者洪萱茹通讯员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