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答海报新闻:为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海报新闻记者姜雪颖北京报道

“我们将继续扩大开放合作,推动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深入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双边合作、区域合作,继续为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李治国在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强调。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的核安全工作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伴相生。在“两弹一艇”研制和核工业体系建设奠定的人才和技术基础上,我国1984年成立了专门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国家核安全局)。

李治国介绍,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之初,做了两个关键的选择:一是参照国际主要核电国家的实践,建立了机关、一线派出监督机构、专业技术支持队伍“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我们目前的工作模式,不是独创,而是国际成熟做法;二是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标准体系,构建我国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

“可以说,我们的核安全监管具有后发优势,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始起步的。”李治国表示。

核安全无国界,国际社会对核安全非常重视,包括通过国际公约加强安全措施。我国在核安全领域秉持开放的态度,已经加入了国际所有核安全有关的公约,比如1996年加入《核安全公约》,2006年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至今已分别完成9次和6次履约。在履约过程中,我们不断学习国际经验做法,也向国际核安全贡献中国智慧。国际同行高度肯定中国取得的成绩,认为中国“积极履行了公约义务,实现和维持了高水平的核与辐射安全”。例如:2023年,上一次《核安全公约》缔约方审议会上,创新开发首堆监管方法实施审查、在国际上积极分享相关知识和经验被评为国际良好实践;另有8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业绩。今年3月,《联合公约》审议会议上,我们又有4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实践,6项工作被评为国际良好业绩。

作为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成员国,生态环境部主动邀请机构对我国开展核安全监管综合评估。2016年跟踪评估活动中,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认为:我国核安全状况保持良好,肯定生态环境部部“是一个有效和可靠的核安全监管机构”。据介绍,我国政府已经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今年6-7月再来开展新一轮综合评估。

“我们还强化与主要核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的紧密合作,与22个国家签订了核安全合作协议。我们与国际同行积极分享AP1000、EPR、华龙一号、玲龙一号等全球首台核电机组安全监管经验,为相应国家提供有益借鉴。”李治国举例说提到,比如法国,是世界核电大国,核电机组数量长期位居世界第二,我国的大亚湾核电站就是引进法国技术,法国的核电发展和核安全监管曾是我们长期学习的目标。“2023年11月,时任法国核安全局多罗祖克局长来访,在参观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后,与董保同副部长交流时,多罗祖克先生感慨地表示:‘我是带着崇敬的心情与中国同行进行交流’。但总体上说,我国的核安全监管已得到国际同行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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