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即将试点“预住院”医保支付,对手术患者有何影响?

新京报 2025-04-24 20:11:14

排上了择期手术,住院之前就可开展检查,且相关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结算——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开展“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将从4月26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试点医疗机构范围由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确定。新京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本次有5家综合医院参与了试点。

对于患者和医院双方,新政策会带来哪些经济或就医流程上的变化?今日,记者采访了试点医院之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答。

关注1:哪些群体在政策范围内?

“这个政策主要针对择期手术的患者,他们术前发生的一系列相关费用,虽然在门诊执行,但可以转到住院费用中,以住院的医保支付比例进行报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事科科长张燕向新京报记者介绍。

根据北京市医保局的通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且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参保人员,通过办理“预住院”完成术前检查检验,相关费用待参保人员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适用人员范围包括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异地来京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关注2:患者自付费用会减少吗?

张燕告诉记者,在人流量大的医院和科室,普遍存在着床位资源紧张、患者需排队等床的现象,排队等待时间与床位周转率相关,将住院后进行的术前检查前置到门诊,可以有效缩短术前住院日,加快床位周转,让更多患者及时排到床位,外地患者尤其获益。在金额方面,门诊与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金额有差异,对于已在门诊做完的检查,如能纳入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患者的经济负担可能降低。

不过,只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才能转入住院费用。据北京市医保局,“预住院”费用范围包括各试点医疗机构行择期手术前所做的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纳入择期手术的住院费用一并结算。已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但由于病情或个人原因等未办理实际住院手续的,发生的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按现行政策结算。

参保人员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术前检查检验项目及检查检验项目所需药品、耗材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医疗机构不得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医事服务费等无关费用,原则上已经在门诊开展的检查检验等项目不得在入院后重复开展。“预住院”预交金按住院预交金管理,由各试点医疗机构合理确定预交金额度。

关注3:哪些病种纳入试点?

据规定,“预住院”病种范围包括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且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病种。具体病种范围由试点医疗机构自行制定。

“我们首先纳入了肝胆胰外科、肝移植两个科室的31个病种进入试点。主要考虑到我院作为肝胆胰疾病终点站式医学中心的定位,这两个科室等床患者特别多,外地患者也多。”张燕告知。

据了解,试点的病种范围并非一成不变。该院陆续有其他科室希望加入,正在收集其他病种信息,希望在服务能承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增范围。

关注4:新增的预住院检查如何承接?

该院于2月5日确定为试点单位,之后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于4月初完成整体系统改造,并对本地与异地患者的不同数据进行了全流程测试模拟,试点工作将于4月26日正式启用。

对医院方,将一部分住院检查“挪”到门诊阶段,还要考虑服务承接的问题。张燕告知,他们正在进行预住院服务的准备,成立由行政、护理、医生三个群体组成的服务团队,帮助预住院患者顺利进行检查。

“对于预住院患者,预住院服务人员将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来安排检查。有的患者可以选择一站式,把所有检查检验集中在一天完成,这对于外地患者更加方便;有的患者住在周边,想以最快速度逐项完成,这样也可以。”张燕说。

关注5:患者如何申请相关医保?

张燕介绍,新政策推行后,对于符合预住院政策的患者,医生在为其开立住院通知单时,同步开立术前检查检验项目,系统自动进行预住院标识,实际住院后相关检查检验费用自动转入住院费用,不需要增加额外的手续。

新京报记者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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