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民办教师“民办公助”的报酬 1968年前,大队连寒暑假每月付给民办教师300工分(民办)到生产队分红,国家(公社)每月补贴6.5元钱(公助),1978年前大队每月付200工分到生产队分红,每月补贴13元钱。当时300工分就是生产队的壮劳力一个月30天全勤的工分值。年终10工分为一个工,一般年景,每个工能够得到0.2元钱,年景好一点的能够得到0.8元左右,这就是非常高的工值了,当然同一个生产大队不同生产队的工分值都是不同的。 注:当年的临时代课老师的工资是24元钱每月,与民办教师的收入基本持平,只是民办教师是比较稳定的在公办学校任教的户口是农民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