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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一位80多岁的老人,把自己攒了一辈子的20万养老钱,借给孙女装修房子。

江苏常州,一位80多岁的老人,把自己攒了一辈子的20万养老钱,借给孙女装修房子。本以为是出于对孙女的关爱和信任,却不曾想,三年过去了,孙女不仅不还钱,甚至连电话都联系不上,多次讨要无果,老人无奈提起诉讼,谁知儿子得知后做出过激的行为,不仅跑到老人家里打砸,还把自己妹妹的头部砍伤,差点闹出了人命。一家人也因此彻底撕破了脸。

据2025年5月25日大象新闻报道,83岁的陈爷爷为讨回借给孙女的20万元养老钱,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法律维权之路,在此期间,家庭关系彻底破裂,甚至演变成了严重的伤人事件。

事情要追溯到2021年11月1日,当时陈爷爷和老伴存了20万养老钱,本想留着以后看个病、买个药、留着养老用。

可那天孙女陈洁找到老两口,说自己要装修房子,手头实在紧,想借点钱救急。

看着孙女可怜巴巴的样子,老两口心软了,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能帮一把是一把。

陈爷爷和老伴儿一合计,咬咬牙就把20万借出去了。

这一借就是三年,2024年,陈爷爷住的老房子漏雨又漏风,不修一下实在没办法住人了。

他们想起来当初借孙女的那20万,便打电话问问,都装完这么久了,自己现在需要用钱,看能不能把20万还了。

谁知孙女一听直接像变了个人一样,刚开始找各种借口,后面直接不接电话,因为这事,陈爷爷与老伴儿跑了好几趟去找孙女,可陈洁就是不还。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虽然陈爷爷和孙女陈洁之间没有书面借条,但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

2021年11月1日陈洁向陈爷爷夫妇借款20万元,有部分来源于定期存款和现金,以及后续因还款问题产生纠纷时在公安机关处警过程中双方的陈述等,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借款合同关系。

后来因为这事陈爷爷与儿子也产生了矛盾,其儿子陈晓明多次表示现在自己没钱,以后在还。

无奈的陈爷爷只能跑到法院起诉,这一打官司不要紧,亲儿子陈晓明又跳出来了。

听说自己闺女被亲爹告上法庭,陈晓明火冒三丈,直接冲到老人家里,又是砸冰箱又是摔桌子,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

他还指着老父亲的鼻子威胁:“赶紧撤诉!以后不要在找陈洁,有事找我,不撤诉有你好看的!”

陈爷爷被气得浑身发抖,但也更铁了心要要回来这笔钱。

没多久一审判决下来了,孙女陈洁必须还钱,可陈洁不服,直接提起了上诉。

后来双方协商,陈晓明承诺如果陈洁不还20万元,他会还,并承诺两个月内先还5万元。

期间陈晓明又多次跑到父母家,对着陈爷爷又是骂又是威胁,有一次还砸了家里的电视冰箱……,扬言要让老人家破人亡。

直至2024年7月2日因陈晓明未能在约定日期2024年6月28日前归还5万元,而是仅归还2万元。

陈爷爷无奈再次报警,因尚有18万元借款未收回,陈爷爷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直到5月22日此案件迎来了二审开庭,谁知陈晓明一大早又跑到父母家威胁,陈爷爷吓得报了警,警察赶到后把陈晓明带走。

这天自己的二女儿也在家,自己妻子身体不太好,女儿回来照顾老伴,顺便帮忙房子装修的事。

陈晓明被带走后,陈爷爷也去法庭上与孙女陈洁开庭。

谁知陈晓明被带走没多久又跑回到父母家中,拿起斧子就朝自己的妹妹挥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陈晓明持斧砍伤妹妹,若造成重伤等严重后果,或许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事后陈爷爷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儿子砍伤,现在已经被救护车拉走,他瘫坐在地上哭的撕心裂肺。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亲儿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亲情在钱面前,真的一文不值吗?

截至目前陈爷爷的二女儿还在医院抢救,孙女的上诉案也还没结果,儿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控制。

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如今四分五裂,伤痕累累。

这件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再亲的关系,涉及到钱也得明算账,遇到再大的矛盾,也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