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行被碾压身亡,谁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哥说法呀 2024-09-04 19:06:22

近日,河北容城县发生的一起悲剧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小男孩在骑行时摔倒,被对向行驶的小汽车碾压,不幸身亡。小车司机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此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一、事件概述

2024年8月11日,河北容城县,一名11岁小男孩在随队骑行时摔倒,被对向车辆碾压,不幸身亡。司机姜某某被刑事拘留,并在8月25日被执行逮捕。司机家属表示愿意尽力补偿,并已尝试向死者家属支付20万元,但被退回。

二、赔偿范围及标准

因小男孩已经死亡,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按河北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二十年计算,据2023年数据,该项费用为87.2万元。丧葬费的标准按河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责任划分

1.小孩父亲。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上路。小孩父亲作为监护人,明知自己儿子未满12岁而让其上路骑行,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导致不能拿到全额赔偿。

2.骑行团或车队组织者。如骑行团或车队组织者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3.道路施工方和业主方。据报道,该路段尚未交付使用,正常而言,该路段不能有社会车辆驶入,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施工方、业主方在安全警示、道口防护措施方面存在不到位情况,可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4.小车司机。无论是全责还是主要责任,小车司机都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能证明自己未超速且已采取必要避让措施,但仍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事故,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是对生命安全的深刻警示。在这起事件中,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公正处理,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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