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李玮
12月14日凌晨,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目前代购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商场的经营安全及秩序,为了保障顾客的购物安全及消费权益,自2024年12月14日起,胖东来将实施以下系列措施进行管控。
12月31日前会员必须完善实名信息
措施中提到,所有胖东来会员需要在2024年 12月31日前,进入微信小程序“胖东来会员卡”用实名信息完善个人资料,未完善实名身份信息的影响会员卡使用服务;此外,会员卡实行动态码结账:自2024年12月14日起,在许昌及新乡地区超市、烟酒柜购买商品结账时,需出示电子会员卡动态二维码进行支付,禁止使用截屏及远程投屏;后台会员系统管控:通过后台系统异常数据评估,对代购行为进行账号锁定、控制。
对于商品限购措施方面,限量、限次控制:许昌及新乡地区超市、烟酒柜对部分商品实行商品限量,以门店公示限购商品信息为准;许昌及新乡地区超市、烟酒柜对个别商品调整限购周期,每个会员每周限购一次,以门店公示限购商品信息为准。
代购不听劝阻将依法处理
针对代购一事,胖东来店内及店外安排专人巡场,发现哄抢商品、利用商品牟利、加价转售等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如不听劝阻的立即反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商场内发现录播、直播等代购行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制止、劝离;顾客发现代购行为的,可现场向工作人员反馈,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处理。
出现以下行为的,胖东来公司将对其解除胖东来会员资格,不再享受胖东来会员权益:
1.私自占用超出限购数量的商品,为代购提供便利;
2.重复排队购买限购商品,为代购提供便利;
3.在未结账的情况下,侵占商品进行现场牟利;
4.购买商品后,在商场内或外围加价转售;
5.煽动、哄抢商品,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6.同一人反复多次购买限购商品结账;
7.私自利用他人会员卡结账;
8.为代购提供会员卡动态二维码;
9.截屏、远程投屏会员卡动态二维码支付。
门店客流安全管控
出现以下情况,胖东来将依法维权。
1.侵权依法追责:针对线上或线下未经授权使用胖东来公司注册商标、商号等进行宣传、引流销售商品的行为,依据实际情况追究侵权责任;
2.执法部门监管:针对代购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胖东来公司配合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为了保障顾客安全和经营场所安全,根据商场客流安全管控标准,门店将采取限流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