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尤其是在中国这个注重伦理的国家,每个人都会面对亲情、爱情的考验,有时候阴错阳差是难免的,需要我们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2011年,一位母亲看到女儿的未婚夫,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他竟然跟自己的丈夫有几分相似,顿时一桩陈年往事涌上心头,那是她永远的痛。人一旦有了疑心,便会不断加强这种心理,她越来越怀疑未来的女婿,就是当年那个夭折的儿子,于是制止了女儿结婚的打算,都说好事多磨,这件事的结局究竟如何呢?上世纪八十年代,江苏省宿迁有一户农村家庭,男主人姓张,女主人姓李。他们头一胎生的是一个女儿,名叫张晓娇,虽然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重,但两口子很娇惯这个女儿。
即便几年后,张晓娇多了个弟弟,父母仍对她万般宠爱,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先想着她,然后才是弟弟,时间一长,养成了她自私、霸道的性格。到了上学的年龄,张晓娇也无心学习,成绩一直靠后,而且因为太过娇惯,没有与人平等交往的意识,她经常与同学闹矛盾,叫家长更是家常便饭,可每次父母都是口头批评一下就算了事。也许在他们看来,张晓娇作为一个女孩子,认识几个字就行了,能不能上成学无关紧要,反正到时候嫁个对她好的人就行了。张晓娇在初中毕业后,学习成绩实在太差,高中都没考上,就决定出门打工,到外面的世界闯荡闯荡,结果可想而知,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的她,很快就遭到社会的毒打,渐渐认清了自己。以前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父母的张晓娇,开始拿起电话与母亲聊一些生活上的事,李女士很欣慰,意识到女儿长大了,心性也稳定下来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李女士操心张罗,想给女儿找一位如意郎君,每当遇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对象,都催着张晓娇回家相亲。但我们也知道,相亲很多时候都是走过场,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很难快速建立感情,随着相亲次数越来越多,张晓娇的心情越发烦躁不安,要么是自己看不上人家,要么是人家看不上自己。李女士眼瞅着女儿要奔三了,心急火燎地劝她早点结婚,为此母女二人发生了争执,张晓娇干脆赌气不回家了,一边工作,一边吃喝玩乐,倒也过得潇洒快活。缘分这个东西很奇妙,就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张晓娇认识了一个阳光男孩小姜,这次见面纯属偶然,双方却擦出了火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开始交往。在此后不长的时间里,两人越聊越投机,确定了恋人关系,张晓娇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母亲,一来让母亲宽心,二来也可以停止无聊的相亲了,李女士听说以后,由衷为女儿感到高兴。2011年,张晓娇和小姜的感情趋于稳定,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双方见家长,先是小姜带张晓娇看望自己的父母,姜父姜母没什么意见,非常支持这桩婚事。
接下来,就是张晓娇带小姜回家见父母了,按说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但读者们应该明白,没出意外的话,就该出意外了。未来女婿是儿子?张晓娇约定回家那天,李女士兴奋地一大早就起床,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就等着女儿带着未来女婿回来。临近中午,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张晓娇在大门口喊道:“妈,我们回来了!”李女士忙起身迎了出去,可还没来得及高兴,当她看到未来女婿的那一刻,脸上突然出现诧异的表情。张晓娇和小姜没有多想,以为只是第一次见,有些面生,李女士招呼他们坐下吃饭,自己却心不在焉,她对女儿说:“你们先吃,我出去办个小事。”大概过了十分钟,李女士带着张晓娇的三叔来了,原来前几年,李女士的丈夫老张去世了,家里没了顶梁柱,都是三叔有事没事过来帮衬一下,两家关系十分融洽。张晓娇心想叫三叔过来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接下来,三叔却一直盯着小姜看,还一个劲地问他的家庭情况,那感觉怪怪的。
饭后一家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张晓娇先开口步入正题:“妈,小姜对我很好,我们准备结婚了,这次回来就是想征求你们的意见。”李女士动动嘴唇没有说话,而是跟三叔交换一下眼神,三叔清清嗓子说:“我们不同意,你们最好还是分手吧!”张晓娇震惊了,家里不是一直催自己结婚吗,小姜跟自己很合适,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怎么会是这么个结果,她不甘地问:“为什么?”三叔摆摆手让她冷静,然后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因为小姜可能是你的亲弟弟。”这下张晓娇就更懵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李女士知道,不把埋藏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今天恐怕没法收场,于是叹了一口气,讲起一件陈年旧事来。原来,张晓娇现在的弟弟是老三,在此之前李女士生过一个男孩,只是那时候张晓娇还小,对这件事没有印象。
有一年冬天,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李女士有急事要回一趟娘家,由于担心儿子没人照顾,就抱着他一起出了门,谁也想不到,儿子回家后得了重感冒,高烧不退。李女士和丈夫用了一些土法子都不管用,赶紧把儿子送到县城的医院,可是病情来的太急,等送到医院,医生说这孩子已经不行了。李女士伤心过度,当场昏厥了过去,然而生死有命,夫妻俩只好把儿子抱走了,按照当地习俗,夭折的孩子不吉利,不能埋进祖坟,于是就把儿子丢在了路边。作为母亲,李女士还是不希望儿子做“孤魂野鬼”,过了几天又到路边寻找,却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使她产生了一个深深的怀疑,那就是儿子并没有死,而是被好心人救走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这么多年来,李女士一直把这件事埋藏在心底,从来没有向张晓娇提起过,如今看到小姜,心底的这根刺又冒了出来。
她的内心很纠结,如果小姜真的是自己的儿子,那母子就可以团聚了,可这样一来,宝贝女儿就很尴尬了,如果小姜不是自己的儿子,那多年来残存的那一丝希望就要破灭了。不管怎样,现在首先要搞清真相,这时三叔说起,当年他也四处打听过,附近有个叫王秋山的人在外面捡到一个孩子,没准他知道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直奔王秋山家了解情况。一开始,王秋山感觉受到了冒犯,无论如何也不让李女士进门,后来可能是为了自证清白,主动让李女士到家里看,事实证明传闻不可靠,王秋山家里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李女士又把注意力放到小姜的父母身上,小姜很懂事,就给父母打电话问起这件事,父母沉默片刻,不情愿地说小姜确实不是亲生儿子,这下该小姜震惊了。李女士、三叔、张晓娇和小姜一商量,决定一起去姜家面谈,姜父姜母通情达理,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见面后,姜父说他们两口子结婚好几年没有孩子,家里长辈催得急,此时恰好有一个人抱来一个男孩,问要不要领养,他们考虑一下就同意了。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把小姜视如己出,也没必要说出来。
时间大致对得上,但人物和事件对不上,姜父承认自己跟王秋山是亲戚,但孩子不是王秋山给的,所以小姜不一定就是李女士的儿子。听完姜父的话,张晓娇有了情绪,怨母亲没事找事,耽误自己的婚姻大事,就拉着小姜一起到南京生活。李女士非常焦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张晓娇和小姜是亲姐弟,不光违背伦理和法律,以后也会酿成人生的悲剧。该怎么办呢?有人提醒李女士,可以做一个亲子鉴定,这是很权威的,肯定能解开她心中的疑惑,于是李女士追到南京,苦口婆心地劝张晓娇和小姜去做鉴定。最终,他们来到司法鉴定所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俩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张晓娇和小姜都很开心,李女士虽然有些落寞,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一场风波消弭于无形,有情人终成眷属,张晓娇和小姜的感情没有受到丝毫影响,结婚后过上了和和美美的生活,而李女士看到女儿过得幸福,也释怀了,不再去想那些往事了。
故事讲完了,但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第一,李女士是否有遗弃孩子的嫌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对于年老、年幼和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这个案例中分析,如果李女士仅仅是因为孩子发高烧无法医治,就将其遗弃在路边,则无疑构成了遗弃罪。但根据李女士的描述,孩子在被送到医院后,医生告诉她救不了了,那么李女士自然可以理解为孩子已经死了,在回家途中将遗体抛弃在路边,不构成任何犯罪。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农村经济条件有限,遗弃病婴并不少见,毕竟没有第三者证明,孩子当时确实死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法不诛心,只讲证据,李女士即使有这个念头,也是疑罪从无。
第二,近亲结婚是绝对的禁忌。李女士的担心并不是无理取闹,她的行为是完全有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遗传研究发现,近亲结婚会导致后代的基因缺陷,而且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伦理也支持这个观点,宗法处罚是很严厉的,现代虽然属于民法范畴,没有关于处罚的规定,但近亲结婚不予登记,即使结婚也属无效婚姻。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没有搞清楚张晓娇和小姜到底是不是亲姐弟,稀里糊涂结婚的话,就构成违法,生下的孩子若出现问题,更是这个家庭不可承受之重。第三,姜父姜母收养孩子的问题。姜父说不清楚把小姜抱来的人是什么身份,如果这个人是人贩子的话,姜父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这个人是亲戚,或者纯粹是为了做好事,就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被合法收养。当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话,收养行为需要在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对于弃婴和儿童,民政部门还需要在登记前的规定时间里向社会公告,以确认生父母没有异议。所以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一定要学法懂法,对法律保持足够的敬畏,这样才能更好地生活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