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丈夫去世后,妻子在整理丈夫生前的生意账目时,意外发现丈夫曾向一女子多次大额转账,总金额高达550多万。而丈夫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暴露了两人长达9年的暧昧关系,妻子的天塌了!夫妻共同打拼的来的家业,钱财却流向了外人。妻子认为,转账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告上法庭要求女子返还550余万元。法院判了!
6月6日红星新闻,李某的丈夫去世后,她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发现丈夫多年来一直和一名韩姓女子关系不正常。
调出丈夫的交易流水后得知,丈夫在9年间,分102次给韩某转账550多万元。
在那一瞬间,丈夫在李某心中的形象轰然倒塌!
李某和丈夫王某已结婚40多年,多年来夫妻共同打拼,白手创业多年,积攒了丰厚的家产。
平时夫妻夫唱妇随,李某一直敬重丈夫的为人,和他对家庭的负责。
可在2024年2月,丈夫不幸病逝,李某悲痛万分,办理了丈夫的后事。
事后,她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翻看着丈夫的手机,含着泪回忆,和丈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却突然她被丈夫手机里转账记录震惊到了。
丈夫在9年前直至去世,有多笔大额转账,资金流向的是同一个人,这个人是韩某。
李某又查看了丈夫生意上的账目往来,发现韩某并不是丈夫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李某起了疑心,她对韩某一点儿都不了解,也从来不认识,也没听丈夫谈起过这个人。
难道丈夫背着自己,在外面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李某查找证据,又发现了丈夫和韩某的长期聊天记录。
丈夫和韩某用的是非常亲昵的称呼,两人聊的多是甜言蜜,还互诉衷肠,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那些暧昧的聊天记录,如同一把尖刀直戳她的心窝,李某痛苦不已。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王某手机里相册里有大量两人的亲密合影。
这一幕幕,让李某痛不欲生,她做梦也没想到,结婚40年的丈夫,竟然背着自己家外有家。
而且他还能做到,还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她的天塌了!500万的转账是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不能容忍丈夫的行为,她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
她申请调出了丈夫的流水,拿到了所有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过查证,王某和韩某在2014年就已经认识了,在9年的时间里,王某频繁的给韩某转账。
虽然转账备注的是古董收益款。
但转账金额,每一笔都透着暧昧,转账记录的数额,有多笔是1314元、520元等特殊金额。
每一个婚后的女人,都知道这些数字代表着什么!
王某转给韩某的最大一笔,竟然一次性转账150万,同样备注的是古董款。
法庭上,韩某并不承认两人之间有其他关系,她始终坚称,两人之间的转账是生意往来。
所有的转账金额,都是她委托王某卖古董赚的钱,但经查证550多万的转账,韩某仅回款41万余元。
虽然韩某不承认和王某之间的特殊关系,但她始终拿不出,任何可以证明双方生意往来的证据。
既查不到双方交易的凭证,也没有交易合同,和委托交易手续。
而且,转账金额从500元至150万不等,这一行为,也
违背了古董交易一次性付清的惯例。
很显然,500多万转账并不是生意往来账目。
法院调查该事实成立,李某崩溃了。
她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丈夫竟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9年的时间,把家里的500多万转给了另外的女人。
法院最终认定,王某的转账是为维持和韩某的不正常关系的赠与行为,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夫妻应该相互忠实。
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韩某以维持不正常关系,这种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
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处理。
本案中王某与韩某存在长达9年的不正当关系,其转账行为是以维持这种不正当关系为目的,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
而且,王某的行为破坏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也不符合社会的道德观念,所以他对韩某的赠与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无效的。
李某作为配偶,有权主张王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韩某返还财产。 法律始终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韩某返还514万余元及利息。
也就是,王某的转账总金额555.49万元,扣除韩某的回款41万元,韩某实际返还李某514万元及利息。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
案例警示:别以为背着对方转个账就没人知道,背叛爱人,背离家庭,终将付出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