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推进鄱阳湖流域湿地保护,6月2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召开工作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双方分别通报了2024年以来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并进行交流会商。
丁顺生对省林业局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鄱阳湖是国际重要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也是我国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做好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是双方共同的职责。全省检察机关要站位全局,自觉扛起保护鄱阳湖湿地的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促进高水平保护;要更加深入推进与林业部门的协作协同,进一步在机制落实、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配合,形成良性互动,汇聚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湿地安全。
黄俊对省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省检察院立案办理鄱阳湖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后,全省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助林业部门解决了一批破坏鄱阳湖湿地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湿地保护监督力度;积极发挥湿地保护协调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湿地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省林业局法改处、湿地处及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会并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