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网友开房,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缠绵,男人下体被缝了五针

小贝去旅游 2023-08-20 13:09:26

【案情介绍】

一女子和男网友开房,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缠绵,男人下体竟然被缝了五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沈红(化名)今年32岁,自从生完孩子之后就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当全职妈妈,终于孩子已经七岁了,上了小学,沈红可以有多一点的空闲时间了。

这一闲,安逸还没有享受到的,就先发现了丈夫赵某的不对,她发现丈夫好像出轨了,跟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学生有着亲密的关系。

发现了这件事之后,沈红在家里发呆了一个下午,她辛辛苦苦的在家带孩子带了七年,而丈夫居然在外出轨。

她想不通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但是她也没有告诉丈夫她发现他出轨的想法,因为她还不知道怎么处理。

但是她的内心里还是有一股愤怒的火苗,让她必须要做些事情。于是她决定要报复一下丈夫,瞒着丈夫也出轨一次。

考虑到在家附近的话很容易被人发现,于是她在网络上聊了一个网友,聊了一段时间后,在双方都同意之下,她决定去见网友。

她跟丈夫说孩子上学了,她也可以享受一下了,想要出去旅游,考虑到丈夫工作忙,她就一个人去了。

丈夫本来不同意她一个人,但是听她说她要报个旅游团后就同意了。于是沈红独自一人来到了大连。

到了订好的酒店之后,男网友说想要见面,此时沈红已经有些犹豫了,但是想到丈夫瞒着她出轨。

她还是同意了男子来到酒店。双方见面后,在房间里聊的火热,气氛也渐渐暧昧起来。

就在男网友起身想要去洗个澡更进一步后,沈红的手机却响了,沈红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丈夫打来的电话。

她接通后与丈夫寒暄了一会,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丈夫喊来了儿子跟妈妈讲话。

与儿子对话一番后的沈红挂断电话后陷入了沉思,她的丈夫出轨了,但是她还有一个爱的儿子,她突然不想节外生枝了,于是就让房间里的男网友赶紧走。

但是箭在弦上的男网友自然不乐意,继续挑逗着沈红,还说着不会被发现的。

沈红确实不乐意了,面对男子的挑逗,她挣扎着拒绝,但是男子却仍然要继续行动。

挣扎间,沈红穿着高跟鞋的脚擦过了男子的下体,顿时好大的一个伤口哗哗的流血。

男子顿时急了,赶紧去了医院就医,在医院里缝了五针之后,他又回到了酒店向沈红索要医药费。

没想到沈红却在男子走后打了报警电话,说是男子要强奸她,正好男子回到了酒店,就将男子和沈红一起带到了派出所。

沈红打报警电话称该男子要强奸她,但是在审讯过程中男子却并不承认是强奸沈红。

他认为二人是你情我愿的一夜情行为,并不是强奸行为。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由法院来做出审判。

【以案释法】

本案中的沈红打了报警电话称男网友要强奸她,男网友杨某却说二人是你情我愿的一夜情行为。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但是根据双方的供述以及证据显示,男网友仍被判处强奸罪的罪名,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男网友杨某辩解称,他与沈红在网络上聊的火热,本身已经有了暧昧的信息,更何况沈红又来到了大连,也同意了他前往酒店,这些足以证明沈红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

但是考虑到沈红有丈夫有孩子,与男网友杨某既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情侣关系,即使她同意与杨某在酒店见面,也不代表她同意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从案发时的情况来看,沈红接了丈夫的电话后,并没有发生性关系的意愿,反而让杨某赶紧离开,这表示她拒绝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杨某却并不乐意离开,不顾沈红的拒绝,仍要与沈红发生性关系,沈红的反抗也可以证明她不同意发生性行为。

因此,综合了案发时的情况考虑,沈红不同意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却仍要继续性行为,并采用了暴力的手段想要继续实施性行为,违背了沈红的意愿,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要件。

但是强奸罪罪名的成立还要考虑到施暴人是否进行了性交的行为,本案中的杨某是有着强奸的意图,但是并没有真正的实施性交的行为,因此杨某的行为只构成强奸未遂。

夫妻之间矛盾的解决,依靠的并不是报复行为,而是互相沟通,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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