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12岁女孩和21岁男子网恋后,男子来到了女孩家中做客,当晚,两人睡在了一起,第二天,女孩因身体不适被哥哥带去医院检查,结果却发现昨晚女孩和男友发生了关系,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昨晚女孩的母亲一直在家,却没有发现女儿房间的事情。 视频中,一名医生正在询问一男子,问女孩和女孩发生关系的是什么人,是长辈?还是同学?女孩的哥哥不好意思的称,是网恋。 这时候,医生表示,女孩的那层膜已经破了,而且,为了防止意外,还需要女孩回家吃一些药物,防止怀孕。 据悉,这名女孩年纪12岁,事发前和一21岁的男子网恋,两人大约谈了半年的恋爱,随后便在女孩家见了面。 当晚,两人在女孩的房间里发生了关系,而第二天一早,家人发现女孩床上多了一个人,面对质问,网恋男友矢口否认,因为身体不适,所以,女孩的哥哥带着妹妹来医院检查。 而事发当晚,女孩的母亲也在家,但是对女儿房间里发生的一切一点都不知情。 网友纷纷表示,这是什么妈,怎么家里进来一个男的却什么都不知道,就算不知道,房间里难道一点声音都没有吗?真的是不负责。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男网友要进去了,不知道和不满14岁的女生发生关系是什么行为吗?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侵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女孩年仅12岁,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男网友作为21岁的成年人,无论女孩是否自愿与他发生关系,他的行为都构成QJ罪。 这是法律基于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女在性认知和自主决定能力上的欠缺,给予的特殊保护,目的在于杜绝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非法侵害。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无法对行为及其后果做出理性的判断和选择。 即便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看似表达了“自愿”,但这种“自愿”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就会被认定为犯罪,且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一般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情节恶劣等情形,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民事责任方面,男网友的行为对晓悦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不仅包括晓悦因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涵盖了因精神创伤所遭受的损失。尤其是,女孩作为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此次事件极有可能给她的未来成长带来长期且深远的负面影响。 此外,女孩的家庭也应当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在这起事件中,女孩的母亲在家却未能察觉女儿房间里发生的事情,这显然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最后,这起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案件,就这样戏剧性的发生了,它提醒我们,作为父母,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上心一些,尤其是孩子受到了侵害,陪同就医的还不是父母,而是哥哥,更加能够说明,女孩在家中也许并不受待见。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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