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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江远被判死缓,因为他有三宗罪: 1、酒驾撞死人,逃逸、找人顶

《以法之名》,江远被判死缓,因为他有三宗罪: 1、酒驾撞死人,逃逸、找人顶罪。 2、涉黑,他名下的公司和各种资源,资金都来自于禹天成,非正当来源。 3、按照司考刑法书的定义,江远指使王大有杀洪亮,结果杀了秦锋,这属于打击错误,依然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数罪并罚,我觉得江远判轻了,应该直接死刑的,大家觉得呢?

评论列表

用户49xxx83
用户49xxx83 5
2025-07-11 15:09
故意杀人罪?他杀谁了?

用户58xxx63 回复 07-11 21:47
杀洪亮,指使熊🐻杀。最后秦被杀

幸福人生
幸福人生 4
2025-07-12 11:31
禽兽,连亲姐夫都要杀,死刑
潜龙
潜龙 3
2025-07-12 09:02
严格意义上说他三年前刘开始布局矿了,跟禹天成一样是幕后指使 东平那些事都应该算他一份,轻了
紫菜蛋汤
紫菜蛋汤
2025-07-12 20:41
最垃圾的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