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朱迈先在湖南新宁县被枪决。当时,他的身份被登记为前国军军官。后期审查确认了其真实身份。 朱迈先生于1918年,是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的长子,出生在朱自清的老家扬州。他在散文《儿女》中被提及的那个“头生子”就是他。朱迈先幼年跟随祖父母生活。14岁赴京与父亲同住。 在扬州中学就读期间,他接受新思潮影响。1936年,尚在求学的他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求学期间,他同时兼顾学业与校外活动,参与抗日宣传并承担某些秘密任务。 19岁时,他就承担起了中共扬州特支书记。随着日军南下,他与一批志同道合者(如江上青)一同深入内地,继续宣传抗日。 根据当时进步组织在长江流域的工作策略——鼓励青年进入友军和敌后工作,朱迈先与一批同伴集体加入了国军第31军。在军中,他从上尉做起,亲身经历了桂南会战、龙州收复战、桂柳会战等重大战役。桂林失守后,他所在的部队被打散,他被调到新19师任职,在师长蒋雄手下担任中校政治科科长。 抗战胜利后,蒋雄的部队调防至海南三亚。正是在三亚的海军医院,朱迈先结识了护士傅丽卿,两人结为夫妻,并育有两子一女。 1948年,父亲朱自清去世,朱迈先辞去军职前往北京奔丧。1949年,蒋雄任广西第八专署行政长官期间,安排朱迈先进入该署担任秘书。 就在同年底的12月,历史迎来了一个关键转折。在朱迈先的沟通和说服下,蒋雄最终同意率领其所属力量投向新政权。朱迈先联络桂北军事负责人周祖晃,周祖晃决定转变立场。朱迈先直接对接解放军,完成行动。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朱迈先并未主动提及自己过去的特殊工作经历。他选择了低调的生活,在桂林的一所中学担任普通教师,淡出了公众视野。 然而,1950年12月开始的特定历史时期的风暴席卷而来。蒋雄因历史身份被捕。朱迈先作为其长期下属及前任秘书,受牵连同时被捕。 1951年,湖南新宁县法庭审判朱迈先、蒋雄,判处死刑。判决后执行。朱迈先同年在该地被枪决,终年33岁。 之后三十余年,妻子傅丽卿持续提出申诉。转机出现在1984年,根据全国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部署,新宁县法院经调查核实,确认朱迈先长期承担秘密任务。法院认定1951年的判决是错误的。法院恢复朱迈先名誉,明确其身份,对外发布调查结论说明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