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上海男人,他爱上了一个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女子,这个女子长得非常漂亮,男子对她非常喜欢,所以追了她很长时间,两个人才谈上了恋爱。
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以后,男子带女子见了他的父母,没想到他的父母不喜欢他找一个乡下女人,第一次见面就对女子表现的非常冷淡。
见完男方父母,女子看得出他父母看不起自己,于是她就提出了分手。她知道自己是乡下人,也不想高攀上海人。被人家看不起的滋味不好受,所以她果断提出了和男朋友分手。
没想到男子坚决不愿意分手,他说,他父母的思想并不能代表他,他以后也不会听父母的话,也不会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希望女子继续和他保持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就和男人结婚了,结婚后很快就生了一个儿子,因为儿子非常聪明伶俐,有了孙子公公婆婆对儿媳妇也勉强能够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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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孩子五岁的那一年,丈夫因病去世了。
她丈夫临去世的时候写了遗书,遗书中把他们夫妻居住的房子留给了他的父母亲,男子生前存了48万留给了他们的儿子,夫妻俩开的一辆旧汽车留给了妻子。
也就是说,男子去世的时候给妻子只留下了一部旧车,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妻子也没有怪罪她的丈夫,她说我和她结婚的时候,房子是他父母买的,那房子留给他父母也是应该的。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就一个人租房子住,并独自抚养儿子了。但她考虑到自己的公公婆婆失去了亲爱的儿子,他们心里肯定是难过的,所以她就让自己的儿子每隔一段时间,到爷爷奶奶那里去住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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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发现,儿子每次接回来,都对她表现的非常冷淡。她反复追问了,儿子才说是奶奶告诉他的,自己的爸爸是被妈妈克死的,妈妈是一个不吉利的女人。
因为奶奶说妈妈是一个不吉利的女人,孩子觉得妈妈不是个好人,所以回来后看见妈妈心里就讨厌她了。
知道婆婆这样对儿子说自己,这个儿媳妇从此以后再也不让儿子去看爷爷奶奶了。
长时间见不到自己的孙子,老两口感到不对劲,后来经过追问,儿媳妇说不同意他们再见自己的儿子了。
在这种情况下,公公婆婆就把儿媳妇告了。
后来,法院经过审理,他们也了解了情况,最终驳回了这两位老人的诉讼,法院认为,这两位老人看孙子以后没有对孩子健康成长起到促进作用,反而挑拨他们母子关系,所以不允许他们今后再见孩子了。
我也觉得法院这样判是非常对的,这位女子本身失去丈夫,一个人带孩子就很不容易了,公公婆婆还挑拨他们母子间的关系,这样的亲情有还不如没有,所以这两位老人见不到孙子,也是他们自己咎由自取。
我认为这位儿媳妇是很善良的,自己的丈夫去世了,他没有给自己留下一点生存的财产,他仅有的存款也给了儿子,好像她和他在一起生活的那几年,他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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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丈夫活着的时候,虽然也很爱她,但他们俩的钱始终没有放在一起。所以我感觉这位丈夫对妻子的爱并不十分真诚。当他考虑到自己要去世了,他竟然没有替妻子想过一点,我认为这位丈夫对他妻子的爱都是假的,他爱的只是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他始终是把妻子当外人看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去世的时候,只把夫妻两个用过的一辆旧车留给了妻子。而他妻子竟然对他毫无怨言。
这位妻子在自己生活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还考虑公公婆婆的感受,让自己的孩子去看望爷爷奶奶,没想到爷爷奶奶却教唆她的孩子和她疏远。她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不让自己的孩子去看望爷爷奶奶的,所以这位妻子做的一点错都没有,法院支持她也是对的。
只可惜这位妻子人品这样好,却没有好的命运,希望他们母子俩今后能够平安的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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