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知名律师崔波公开站宗馥莉:她有“三大优势”,个个都正好戳中三个美国孩子的要害! 1 白纸黑字的合法遗嘱 2 以公司名义设立的信托基金 3 拿不出的身份证明文件 意思是,无论三个美国孩子怎么操作舆论、怎么起诉讨要遗产,在宗馥莉握有的遗嘱面前都没用,这份文件具有绝对的法律优势。 也许程序上存在争议,但上面却是白纸黑字写明了她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所谓的“信托基金”别说被击穿了,就算现在真的生效成立,宗馥莉也有权进行管理和分配。 一方面是因为根据遗嘱,老宗的海内外资产自然也都属于她一个人;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份信托基金是以公司的名义设立。 那就更是属于宗馥莉的资产了,毕竟她才是公司现任掌权人,而这,也是最让人怀疑那三个美国孩子不是老宗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老宗想给钱,为什么会把公司利润做信托?公司的钱可不等同于法人的钱。 当时放进去18亿,合同生效还需要3亿,也就是说,宗馥莉后面还需要把赚到的企业利润放进去,可企业利润是能随便弄出去的吗? 根据《刑法》第272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国有企业利润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数额,将处3年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到目前为止,光听三个美国孩子诉苦,听宗家人骂大小姐“赶尽杀绝”,却始终拿不出一份能证明他们身份的有效DNA文件。 再加上信托的猫腻,可见宗家遗产大战这件事,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但不管怎么样,宗馥莉手上的遗嘱就是目前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其他三个必须拿出比这份遗嘱更硬的证据,否则必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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