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疯了?”广州男子乘坐地铁过安检,被工作人员要求喝一口携带的瓶装水。可男子喝完后身体出现不适,三天两头就得去看医生。男子认为是安检人员非让他喝水的错,所以将地铁公司起诉,索赔4.8万,法院这么判了! “试喝一口”自带的瓶装水,喝出身体不适,却将地铁告上法庭索赔 4.8 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广州张先生患上肠胃疾病后,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发病时晚上睡不好,吃也吃不好。肠胃变得非常脆弱,每天需要严格控制饮食,甚至太凉的水也会引起肚子不适,只能每天带个保温杯。 2022年12月14日,他像往常一样坐地铁去公司上班。当他携带一瓶已开封的水杯经过安检处时,安检人员依照规定要求他进行液体检测,他喝了一小口后顺利乘车。 可一到公司,强烈的不适感便席卷全身,他实在撑不住,只好趴在工作位上勉强休息。同事看他脸色惨白,搀扶着他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告诉他,是肠胃疾病发作,需要住院观察两天。最后出院时,医生还嘱咐他,平时控制好饮食,还要休息好,按时吃药就没什么大问题。回家后,他还继续休息了一天,才回到公司继续上班。 回家休息的一天,张某越想越气,认为自己对于喝这口水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有预见的,但由于安检人员的坚持,他无奈之下只能喝下。他认定安检让他喝水导致肠胃病复发,不仅住院两天,还耽误了工作上班。 之后,张某表示,自己本身就患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而饮用的这瓶白开水,让他身体出现了极度不适。于是他将地铁公司告上法院,认为侵犯了他的权益,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精神困扰,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48100元。 经审理,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定,张某提出广州地铁公司对其存在侵权行为且应担赔偿责任的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试喝一口”有必要吗? 由于地铁等交通工具空间非常有限,所以为了防止交通工具上发生恶性事件,安检是公共交通工具经营管理者能够采取的最有效的预防手段,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乘客应当理解并配合。 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大部分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安检作为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乘客有义务予以配合,地铁公司制定的安检规则是为了确保广大乘客的安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因为个别乘客的特殊情况而随意打破规则,可能会给公共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也有网友对判决结果提出了思考,虽然安检规则本身是为了公共安全,但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更加人性化一些,是否能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针对特殊人群制定一些特殊的处理办法?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