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网站12月12日消息,陶毅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陶毅的职务是昭通昭阳区原书记,
他这个区书记有些不一样,他是进了市委常委的。

他是1月30日被查,
12月9日被双开,
12月12日被提起公诉,
从被查到双开时间有点长,但从双开到提起公诉速度就快了。
陶毅在网上的资料不多,目前只知道他是1967年出生,是云南威信人,曾担任威信副县长,镇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镇雄常务副县长,盐津县副书记,市委副秘书长,昭阳区副书记、代区长、区长等职务。
21年1月,他成为昭阳区书记。
21年9月,成为昭通市委常委。
值得一提的是,陶毅此前就曾受过处分,早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云南反馈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当时还是昭阳区区长的陶毅就曾被问责过。

讲得远了,还说回陶毅被提起公诉这件事。
检察院对陶毅的指控是受贿罪,
按照受贿金额,受贿罪可以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对应不同的量刑标准。
而陶毅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最高的那一等。
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刑期最低也在10年以上。
陶毅曾被评为云南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还曾得到过表彰。
扶贫工作很不容易,
这也就是说陶毅是有贡献的。
但再怎么有贡献,也绝不是伸手触犯法律的理由。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