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18时42分,在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
20岁的廖某某驾驶着小型汽车,像失控的猛兽一般冲向正在过马路的3名行人。
这一瞬间,命运的轨迹被无情扭转。
胡某某当场就失去了生命,王某某在现场抢救无效也离开了人世,胡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可最终还是没能挽回生命。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勘察检验鉴定工作。
经过严谨的程序,排除了廖某某酒驾毒驾的嫌疑,认定他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于是,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这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是符合初步证据判断的常规操作。
然而,事件并没有就此停止发展。
10月18日,遇难者家属透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也告知了其家属。
潇湘晨报记者积极求证此事,致电景德镇市检察院得到了证实,当致电交警支队时,工作人员却称电话不便告知。
回溯到10月12日,遇害者家属向记者诉说了事发当天的情况。
那天是他们孙子的周岁生日,家属就住在附近小区。
独生子儿媳抱着孙子过马路的时候,被粤A牌照的特斯拉(廖某某驾驶)猛地撞飞。
家属称当时车速超过了120码,这是多么惊人的速度。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并没有离开现场,但是他在打电话摇人,而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是路人。
从警方那里,家属还得知廖某某不是本地人,他是因为想与副驾女友复合遭拒,所以故意开快车泄愤。
现场的视频记录下了那悲惨的瞬间,夫妻本能地保护孩子,可在巨大的冲击力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脆弱。
而且,家属称廖某某的家属想花钱私了这起事件,甚至还提出让廖某某坐牢出来侍候家属养老的荒诞想法,家属当然没有同意。
这背后反映出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事故的态度。
从法律量刑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也充满了复杂性。
遇害者家属称肇事司机朋友疑似事后连线律师,这是因为如果以交通肇事罪来量刑,其最高刑罚不超过七年。
知名律师付建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二人以上等情况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无逃逸情况最高可能是七年有期徒刑。
廖某某最初以交通肇事罪被拘留,这是符合当时警方所掌握的证据情况的。
但是,最终起诉的罪名可能会随着警方后续调查获取的证据而改变。
从交通肇事罪主观故意方面来分析,如果廖某某泄愤属实,他超速撞人致死的行为就存在故意的心理状态,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嫌妨害公共安全罪。
一旦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就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历史上也有很多类似的案件,其处理结果反映出法律在不同情形下的公正判定。
比如在古代,若有人纵马在闹市狂奔伤人致死,若是意外则按照意外事故处理,若是故意为之则会按照更严重的罪行论处。
《唐律疏议》中有记载“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人者减斗杀伤一等”,这表明当时对于在人群集中区域造成伤害的行为,会根据是否故意等因素进行定罪量刑,这与现代法律在判定此类案件时的思路有相似之处。
在国外的法律史中也有类似的考量。
在古罗马时期,对于公共区域发生的伤害案件,如果肇事者是因为疏忽大意造成多人伤亡,和蓄意为之的量刑是有很大区别的。
这都说明,无论是古今中外,在处理涉及公共安全和生命伤害的案件时,主观故意都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这起景德镇昌江大道的交通事故,不仅仅是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
它背后涉及到肇事者的行为动机、家属的态度、法律罪名的变更以及不同罪名对应的量刑等诸多问题。
这起事件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人性在面对事故时的不同表现,有肇事方家属试图用金钱解决问题的不当想法,也有受害方家属坚决维护权益的决心。
从法律层面看,也体现出法律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如何依据证据准确判定罪名,从而实现公平公正的量刑。
它提醒着我们,在现代社会的交通环境中,每一个行为都有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德约束,而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以适应各种复杂的情况,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权益。
希望这样的事件能引起更多人的思考,无论是在驾驶行为上,还是在面对事故的态度上,都能更加理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