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漂姑娘和异性合租酿成悲剧:租房当天就和房东发生关系

人间档案 2022-07-01 08:16:28

“巫峡之水能覆舟,若比人心是安流。”,巫峡水流急促,能够轻易摧毁舟船,但比起险恶的人心,却如同安静平稳的水流。由此可见,人心比起三峡还要凶险难测,来自陌生人的恶意,令人难以捉摸,出门在外无论什么时候都要防备。

2019年北京就发生了一桩合租悲剧,19岁北漂女孩与一对夫妻合租,租房当天男房东就以吃饭为由,将女孩灌醉,随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悲剧发生后,女孩不敢报警,直到和前男友重逢后,女孩终于忍不住泪崩。

2019年8月4日,在北京工作的小孟下班坐地铁,却意外见到了前男友刘志。小孟和前男友曾有过美好的经历,后因为各种愿意分手,虽然分手了但双方依旧是朋友关系。刘志也知道小孟一个女生在北京生活非常不容易,便主动寒暄了几句,还询问对方如果有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尽管开口。

可刘志没想到的是,小孟听到前男友的寒暄,竟然忍不住当场痛哭。这让刘志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自己说错了话。仔细追问后才得知,原来小孟在租房时和一对夫妻房东合租,其中男房东在租房当天就对小孟实施了侵犯。

刘志气得说不出话,他只能用手抚摸小孟的后背,等小孟情绪稍微稳定之后,再带着小孟去派出所报警。很快警方就调查清楚,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可小孟为什么在案发后没有立刻报警,反而等见到男友才说出真相?这一切还要从7月底开始说起。

2019年从职业高中毕业的小孟决定在北京找份工作,并在北京扎根。可北京的房价高得吓人,小孟想要在这里买房无异于痴人说梦。因此等待小孟的只有租房这一条路,可一个人住一套房不仅房租太贵还显得有些空旷,因此小孟决定合租。

7月18日,家住北京通州的李某看到了小孟在网上找合租的帖子,他通过帖子上的联系方式找到小孟,并表示自己家里有空闲的房间,如果小孟不介意可以一起合租。小孟一开始并不准备和异性合租,但当她得知李某还有一个妻子,而且房租非常便宜后,她心动了。

7月29日,李某特意将小孟接到了自己家中,还热情地帮小孟拿行李。当天晚上,李某和妻子石女士邀请小孟一起吃饭。饭桌上李某提议喝点酒,遭到了石女士和小孟的严词拒绝。到了晚上8点多,石女士值夜班去了公司,房间里只剩下李某和小孟。

此时李某再次提出要和小孟喝酒,小孟虽然不愿意,但考虑到李某房东的身份,最终答应。喝酒时,李某拼命给小孟灌酒,很快小孟就喝得晕晕乎乎的。李某见状将小孟拉进了自己的房间,趁机对其实施侵犯。

小孟虽然喝醉了,但却还有一些自主意识,面对李某的侵犯她拼命反抗。可一个19岁的女孩怎么是成年男子的对手,最终小孟还是被李某得手。事发后,小孟担心遭到李某的报复,既不敢报警也不敢告诉父母。为了离开这里,小孟一直在寻找下一个住处,直到8月4日她遇到了前男友刘志。

面对前男友的关心,小孟内心的委屈如同大坝泄洪一样倾泻而出,刘志也得知了小孟的悲惨遭遇。义愤填膺的他当即带着小孟去报警,民警也很快将李某抓获归案。可李某即使被带到派出所,依旧不承认自己对小孟实施了侵犯。

好在警方很快就在李某的家中找到了相关证据,结合办案刑警的审讯手段,李某只能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李某将小孟灌醉后,对其实施侵犯,不顾小孟的抵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这一行为构成QJ罪。而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这桩案例中,小孟面对李某的侵犯,有明显的抵抗行为。司法实践中对QJ罪的判定,一般都以行为人是否违背妇女意愿,是否存在暴力、威胁等强迫性行为。很显然,在这起案子里,李某既违背了小孟的主观意愿,也存在暴力行为。

综上所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11月,认定李某犯QJ罪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一审判决下达后,李某不服并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维持原判。

至此李某终于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的代价,而在这桩悲剧中,小孟也应该反省自己。面对突如其来的好意,要心存戒备,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在悲剧发生后,理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证据。

2019年8月李某就被警方逮捕,但直到2020年11月才下达一审判决。这期间大部分时间,都在寻找李某是否构成犯罪的证据。之所以会拖延如此之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小孟没有及时报警,导致证据缺失。

好在最后的结局令人欣慰,李某获刑4年,虽然不算多但也足够让他反省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惩罚。至于小孟,希望尽管这件事后她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对保护自身安全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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