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云依”似乎像一个充满着意境的网名。
可谁能想到这个“网名”竟为一个家庭带来了6年的法律纠纷!
原来这竟是父母给女儿取的名字,可他们为什么要给女儿取个“网名”?法律判决的结果又怎么样?
心逐南云逝,形随北雁来
小女孩的爸爸妈妈是济南的吕先生和张女士,夫妻二人非常恩爱。
两人结婚已经过了几年,但由于一直没有孩子,他们逐渐感到焦急。
终于在2009年,已经三十多岁的他们总算是当上了爸爸妈妈,迎来了他们的女儿。
女儿粉嫩可人,再加上他们中年得子来之不易,二人把女儿当宝贝一样放在心尖尖上,无微不至的照顾。
可是,起名字犯了难。
他们深知一个名字的好坏能够影响人的一生。
一开始他们也想过起一个正常的名字,但是内心充满诗情画意的他们觉得这样太俗了。
名字不止要别具一格。还要寄托对女儿将来美好生活的期望。
为了能达到他们内心的要求,费尽周章。
翻了不知道多少遍词典,又不知道看了多少首古诗词,终于找到了心仪的诗句“心逐南云逝,形随北雁来”。
这句诗的白话是“心追随南去的白云飘逝,身体跟着北飞的大雁回来”。
他们认为用“北雁”富满诗意,能够让人联想到远方和自由。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洒脱大气。
而“云依”能让人联想到洁白无瑕的云朵,他们希望女儿的内心能和云朵一样柔软纯洁,没有烦恼。
“北雁云依”这个名字寄托着父母的期盼与祝福便取成了。
取完名字后,吕张夫妇满心欢喜地前往当地派出所为女儿办理户籍登记,当告诉工作人员孩子的名称是“北雁云依”时,工作人员却面露难色。
夫妇二人也是非常疑惑,直接登记不就行了吗?
不撞南墙不死心
原来,工作人员看到他们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之后,发现孩子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所以告知他们无法办理。
吕先生夫妇则认为给孩子取名取决于个人,难道这也有法律管着吗。
夫妇二人比较激动,他们拿出自己查阅的资料交给民警,说现在的复姓“北堂”也是由其它姓氏演变而来的,早有先例。
还说自己在取名之前已经查遍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哪条不让自己取名的。
他们认为,法律是保障公民行使个人的权力自由,而不是限制公民必须怎么做的。
所以自己完全可以取一个想要的名字,用“北雁”作为姓氏也完全合理合法。
民警表示,实则不然。
民警听完他们说的话后解释道,依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孩子的姓氏只能是跟随自己的父亲和母亲,而“北雁”既不随父也不随母,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以不能进行登记。
吕张夫妇非常气愤,甚至还认为民警不懂法,准备用其他方式让警察自觉登记。
他们回到家之后,越想越觉得自己占理。于是吕先生就向当律师的朋友请教法律问题,然后开始着手收集整理相关的文件证据,他们决定起诉济南市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到了2010年1月,全国首例关于姓名的案件:北雁云依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一进宫
法庭上,吕先生重申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
他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其中的“可以”并不绝对。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所以,既然法律没有强硬限制,那么自己给女儿起“北雁”这个姓就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而派出所方面回应,一是“北雁云依”属于捏造,不符合户口登记的规定;二是如果“北雁云依”真的登记成功,则以后有难保还会有更多的人标新立异想出奇怪的姓氏,对社会秩序危害很大。
民警进一步解释说,吕张夫妇二人所举例的“北堂”等复姓,是自古就有然后流传至今,并不是在现代突然冒出来的新兴姓氏。
而“北雁”这个姓氏只是由夫妇二人一时兴起想象出来的,不严肃也不严谨。
由于是全国首例案件,双方全都各执一词,分歧难以调和。
经审理后法院决定,这类问题需要提交至更高层级的有权机关来进行权威的鉴别和认定。
案子暂时告一段落,民众的讨论还没有停止。
人们的观点分成了两部分:
支持者认为吕某的要求并不过分,时代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变化,应该给予公民更多取名的自由空间;
反对者则表示,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如果随意打破,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此时的吕先生并没有放弃他的维权之路,还在不断地收集资料、寻找法律依据,为下一次开庭做准备。
时间慢慢流逝,人们虽然已经淡忘此事,可司法机关还在有条不紊的运行着。
案件逐级上报,从山东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甚至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
二进宫
时间来到2015年4月,位于深圳的吕先生突然收到通知,要重新审理“北雁云依”的案件。
夫妇二人抓紧返回,经过这么多年的收集资料,有可能新的法律也已经制定成功,他们觉得胜券在握。
在法庭上,夫妇二人正打算抛出他们多年的证据予以证明时,法官的一句话如同冷水一般将他们的美梦泼醒。
原来他们赖以依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早已给出能够驳回他们的理由:
根据这一立法法院方面认为,吕某和张某仅凭个人喜好为女儿创造姓氏,这个举动过于轻浮,而且他们也不属于少数民族,更无其他特殊情况。
因此,法院决定不予采纳。
老老实实
最终,法院驳回了吕先生的诉求,所以吕张夫妇二人不能选择以“北雁”作为他们女儿的姓氏。
经过这两遭,吕先生终于放下执念,并表示服从安排。
就这样“北雁云依姓名权行政诉讼案”,以吕先生的败诉而彻底落下帷幕。
同时,案件也为广大有类似的想法的人起到了警示作用,对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