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没钱了找个“猴子”敲诈!是自愿的还是逼迫,自己留了一手

段制国际 2023-08-08 09:01:32

看了熊达律师挖掘的神秘证人的证词,给人一种劳荣枝即将死罪变无罪的感觉,甚至好像还应该申请国家赔偿。

吴丹红律师曾说过,劳荣枝若从最一开始的时候什么也不说,法院就不可能判她的罪。至少应该不会被判死刑。

其实在这个案件当中,劳荣枝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也正因为这个大坑的存在,就会让很多说法甚至是证言证词显得非常苍白无力。

劳荣枝在2019年12月5日接受审讯时曾表示,他们在南昌的时候把钱花光了,便想到了找个“猴子”用“仙人跳”的方式敲诈勒索几个钱花。

在庭审阶段,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对自己所犯抢劫罪、绑架罪予以承认,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全面否认检察机关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

她表示,直到他被厦门警方抓获之后,才知道前三起案件当中有多人死亡。但同时她也表示,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法子英胁迫和威胁造成的。

问题的关键来了,劳荣枝自己是认可绑架罪和抢劫罪的。

正因为劳荣枝承认了绑架罪和抢劫罪,所以也给了检方控告其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辩护律师在争取为她做无罪辩护的原因所在。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劳荣枝承认了绑架抢劫,也就承认了她物色受害人的犯罪事实,至于受害人是主动上钩还是被色诱到出租屋,其实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劳荣枝已经有了主观犯罪的故意性。

其次,因为劳荣枝承认参与绑架抢劫,所以她也就有了与被害人死亡事实的法律关联性。如果她不承认绑架抢劫,也就无法从她的主观性上建立和故意杀人的法律关联性,只要她承认了参与绑架抢劫,自然而然的就自动形成了和故意杀人的法律关联性。

至于检方如何去证明劳荣枝的故意杀人共谋,那就是后话了,最起码,她的认罪给了检方搜集其故意杀人罪证的机会。如果劳荣枝连绑架抢劫都不认可,那检方必须要先证明劳荣枝犯有绑架抢劫罪,这个逻辑关系非常重要。

最后,为什么辩护律师认为劳荣枝是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的,因为即使想让劳荣枝从轻发落,也必须要建立一个劳荣枝在本案中“受害者”的形象,如果劳荣枝完全是积极主动配合法子英绑架抢劫的话,根据共犯理论、明知放任等理论,对劳荣枝也是极其不利的。

劳荣枝为什么承认犯罪事实?

辩护律师说劳荣枝是被诱供的,是因为被疲劳审讯不得已才承认的,劳荣枝自己说她是一心求死的,但劳荣枝的确在庭审时表现出了极强的求生欲,这都是矛盾的。

劳荣枝之所以承认犯罪事实,或许与她和法子英的关系以及她的消费观有关。

劳荣枝和法子英离开老家江西九江时,肯定是情侣关系,否则她也不可能又放弃教师的工作又在全家反对的情况下,选择和法子英外出“做生意”。

所以才有了他们来到南昌之后,在钱花了的情况下,共谋“仙人跳”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这些是劳荣枝自己说的,而且在庭审过程中,她自己也承认的。

但矛盾又来了!

①检方认定,事发当天,劳荣枝打电话约受害人熊某义来的出租屋,法子英持刀藏匿,后来二人一起控制绑架熊某义。

②劳荣枝称,当日是熊某主动联系她,来到出租屋,而法子英突然出现,“没想到事情演变成了这样”。她称,法子英觉得自己和熊某搞暧昧,戴了“绿帽”,容忍不了这种行为,所以绑了熊某之后,还要找到熊某家“为她争口气”。

③神秘证人表示,劳荣枝和法子英提分手后,法子英不同意,但劳荣枝还是和熊某义恋爱了,法子英跟踪时还被熊某义打得很惨,后来熊某义一次在给劳荣枝按空调时,二人干柴烈火了一番,法子英伙同高某趁二人温存后熊某义呼呼大睡之际,撬开房门持刀绑架了熊某义,当时劳荣枝并不在场。

劳荣枝的陈述自相矛盾,也和证人的描述有矛盾。

劳荣枝说法子英认为她和熊某义搞暧昧,给法子英带了绿帽子,所以法子英因为受不了才绑了熊某义,可劳荣枝后来又说,法子英这是为她出口气。

劳荣枝给法子英戴了绿帽子,法子英收拾熊某义怎么能是给劳荣枝出口气,不应该是给自己出口气吗?劳荣枝为什么这么说值得深思。

证人说劳荣枝和熊某义在谈恋爱,而且多次和法子英提出分手,那劳荣枝为什么还要和法子英一起绑架抢劫熊某义呢?为何劳荣枝不和熊某义一起制服法子英?劳荣枝在当时,究竟和法子英更亲近还是和熊某义更亲近?

如果和法子英更亲近,那神秘证人说的话就可能是假话,如果和熊某义亲近,她又为何配合法子英?这里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迫配合,否则怎么可能和要分手的男友绑架现在深爱的男友。

可检方又说,劳荣枝和法子英是有预谋的绑架抢劫熊某义,这一点又和劳荣枝所说的二人没钱花了准备找个“猴子”绑架勒索的说法吻合。

所以说,以劳荣枝的角度来看,证人的说法有说不通的地方,劳荣枝自己说的也有点自相矛盾,倒是检方阐述得比较干净利索,也和劳荣枝承认的事实相吻合。

南昌案的死结还没解开。

劳荣枝承认了她和法子英在南昌花光了钱想绑架抢劫的事实,这的确是劳荣枝的死穴,但也有一个问题,熊某义是不是他们二人计划要抢的人?

从劳荣枝和神秘证人的说法来看,熊某义似乎并不是劳荣枝想去抢劫的对象,至少熊某义不在劳荣枝打算物色的范围之内。

而且,劳荣枝靠着出台收入颇丰,那她和法子英想靠着仙人跳敲诈钱财的急迫性也就没那么高了,会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熊某义只是单纯的被法子英记恨,又因为他有钱,所以法子英在未和劳荣枝沟通的情况下,先拿熊某义开刀了。

这样的话,也和劳荣枝所说的他们二人打算用绑架抢劫的方式缓解他们窘迫的现状不矛盾。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起码在南昌案中,劳荣枝就并没有主观上的绑架抢劫熊某义的故意。

但她又承认了自己绑架抢劫的事实,只能说在接下来的三起案件当中,势必有一起案件她是主动色诱并积极参与的,我们不妨再看一下劳荣枝在其他案件当中又是怎么说的?

劳荣枝在其他三起案件的陈述。

在“温州案”,劳荣枝称他的确是想租同事梁某的房子,一审时,劳荣枝称“我记得是我绑的”,“就地取材”用梁家的皮带、电线等物品实施了捆绑行为。二审中,劳荣枝坚持称自己从未实施过任何的捆绑行为。

在“常州案”,劳荣枝承认捆绑过刘某的脚否认捆过手,承认用老虎钳“吓唬过”想要逃跑的刘某,“也许击打过,我记不清了,但绝对没有见血,肯定没有”。

在“合肥案”,劳荣枝称自己没有合谋参与案件,没有色诱殷某华。“那天是殷某华先联系我的,法子英知道了,让我把他叫到家,法子英突然持刀将他控制。”

结合劳荣枝在四起案中的叙述,他只承认了在常州案的所作所为,恰巧在常州案中,并没有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不知道这是一个巧合,还是有预谋的。

劳荣枝表示,她每到一个地方去做陪侍小姐是为了工作赚钱,而且法子英要求她每天回家都必须向法子英事无巨细的汇报工作,而且她说法子英的犯罪都是低智商的,如果真要她选择的话,她会选择身价至少几千万上亿的。

劳荣枝给自己留下求生的空间。

有关于劳荣枝对这四起案件的供述,尤其是她在二审期间表述,不得不说是非常有讲究的。对于造成受害人死亡的3起案件,他矢口否认了自己主动谋划和参与。

而对于没有人员伤亡的常州案,他则表示自己参与了捆绑和看管,这也是为什么她承认自己有罪的原因,但同时他也给出了一个犯罪基调,那就是这一切都是法子英所逼迫的。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否承认自己有罪,无论他是否承认,在这四起案件当中是否参与到了捆绑看管等犯罪行为,这一切都是法子英逼迫她干的。

但问题的关键是,劳荣枝承认了在常州案参与捆绑看管威胁受害人,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为什么这个案件他承认了,其他的案件就不承认,这几起案件又有极大的相似性。

或许这也是劳荣枝给自己留下的唯一的求生空间,检方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具有物色-绑架-抢劫-杀人的犯罪模式,辩方认为,劳荣枝完全是受法子英控制和胁迫的,并不存在犯罪的主观性,更没有故意杀人罪的共谋。

劳荣枝做陪侍小姐是被迫还是自愿。

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劳荣枝每到一地都要做陪侍小姐,按照她的说法,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但为了生活又不得不这么做,而且这些都是法子英逼迫的。

但从网络上已经曝光的相关照片来看,劳荣枝似乎又非常享受这样的工作,而且根据相关证人的证词来看,劳荣枝在做陪侍小姐的过程当中,并没有看出不情愿或被逼迫的样子。

这里就会出现一个逻辑性推理的矛盾点。辩方律师认为,像劳荣枝这样的女孩儿,当初怎么会主动和恶贯满盈且大她十几岁,而且长得又非常丑还有家室的法子英走在一起,很显然是被逼迫的。

可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20出头的甜美小姑娘,竟然在陪侍小姐的工作岗位上乐此不疲,从这个角度来看,辩方用涉世未深来表达劳荣枝是被法子英逼迫的有些牵强,他们应该把方向转到其他的方面。

神秘同伙高某是否真的存在。

劳荣枝到底有没有可能从死罪变成无罪,甚至是还有可能申请国家赔偿,从神秘证人提供的证词来看,或许有一个人能够成为扭转乾坤的关键证人。

这个人就是神秘证人所说的法子英的作案同伙高某,但神秘证人并没有提到这个高某是否也已经归案了,或者说他仍然在逍遥法外,不管这个高某是否已经被抓,如果此人真的存在的话,劳荣枝案还真的会发生颠覆性的转变。

因为在检方的认定中,劳荣枝案只有劳荣枝和法子英两个犯罪嫌疑人,而在合肥案的受害人殷某华的凶手认定上,劳荣枝也表示,不是她杀的就是法子英杀的,并排除了有第三人参与的可能。

但也有知情人表示,殷某华的妻子曾透露,她在接到勒索电话的时候,听到了两个男人的声音,这是否就意味着有两个男性犯罪嫌疑人?

按照神秘证人的说法,在系列案件中,法子英和高某是主犯,劳荣枝、苗某、何某、女硕士等都是法子英和高某逼迫配合的,尤其是和法子英曾经做过情侣的劳荣枝,而劳荣枝也是法子英被抓前一直陪在法子英身边的唯一坐台女。

劳荣枝为何不抓住救命稻草?

从神秘证人我们得知,劳荣枝案还有很多关联人,像法子英的同伙高某,坐台女苗某、何某、女硕士以及这位神秘的证人,因为他了解案件的很多内幕。

我们不妨换位思考,如果我们是劳荣枝的话,如果神秘证人所说的都是真的话,在长达三年多的案件审理期间,在长达八个多月的死刑复核期间,劳荣枝为何没有提到这些关联人?

用检察官的话说,劳荣枝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如此聪明的人难道不知道想要证明自己是被控制或胁迫的,那些曾经见证过自己被控制,被毒打的人才是最好的证人吗?

根据神秘证人的透露,劳荣枝曾经救过他一命,而且劳荣枝还委托他向法子英求过情,证人更是曾经亲眼看到法子英毒打过她,还带她两次就医,劳荣枝在此之前为什么一直没有提过这么重要的见证人?

作为和自己同病相怜的那几个被法子英控制的坐台女,劳荣枝为什么不让他们替自己作证?难道是担心找不到他们吗?要知道一个被判了三个死刑的人,难道会因为担心找不到就不提吗?

还有神秘证人所说的熊某义的司机,经常拉着熊某义和劳荣枝外出,更是经常接送她上下班,劳荣枝为什么不提这位司机,这位司机难道不能更好的证明她和熊某义的关系吗?

御姐的观点:

第一,劳荣枝或存有私心,也正因为如此,有些事情很难自圆其说,但不代表她真的无辜或真的十恶不赦。

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谁又没有自己的一点小秘密,劳荣枝绝不是纯粹的傻白甜形象,即使她真的是被法子英逼迫犯罪的,但她骨子里也有奔放的一面。

第二,截止到目前,本案最关键的是找到证人所提到的那几个关联人,只有找到他们,才能初步认定证词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找不到关联人,这份证词也仅仅是一张白纸,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这势必会增加最高院的工作量,这也势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劳荣枝案的死刑复核大概率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其实也给了辩护律师继续寻找新证据的机会,这对劳荣枝其实是有利的。

第三,劳荣枝案被抬到了刑事案件的“神坛”,很多人都认为这个案件将会影响中国法治社会的推进和发展,也会成为司法领域的标杆案例。

其实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但每一个案子不管多特别多复杂,最终的结果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舆论争议再大,也可以成为一个铁案。

预测结果:

虽然根据以往死刑复核概率来看,核准死刑的面儿更大,但我认为发回重审的可能性更大。

原因是,没有证据证明劳荣枝亲手杀过人,证明劳荣枝预谋杀人的证据不扎实,毕竟预谋这种事情本身就是很难证明。

江西高院拒绝回应了辩方很多质疑,作为江西高院认为这都不是合理的质疑,所以法院没义务去排除这些不合理的质疑,如果最高院哪怕认定有一个质疑是合理的,就需要发回重审,最起码要拿出排除这些合理质疑的合理理由。

综上所述,发回重审概率很大,但是否会改为死缓或无期乃至更小的刑罚无法判断,毕竟发回重审并不就是意味着之前的证据有问题,也可能是程序上不严谨等原因,可以预见的是,劳荣枝案短时间内不会有一个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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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制国际

简介:每个人都有美好的梦想,只有坚持,你的梦想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