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沈阳市气象台会商结果,自1月19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为保障公众健康,降低污染程度,按照《沈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沈防减救委发〔2024〕3号)相关规定,沈阳市决定于1月18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
提醒广大市民——
▶尽量减少外出,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预警期间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倡导文明祭祀,严格遵守沈阳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避免预警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记者张阿春
编辑: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