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二次酒驾”被曹妃甸交警查处

曹妃微故里 2021-07-22 10:50:25

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对于曾因酒驾、醉驾被处罚的驾驶人来说,本应该汲取教训,可偏偏有人不思悔改,选择以身试法,最终被曹妃甸交警抓了个现行。

2021年7月17日21时许,曹妃甸区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北外环与永丰路路口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轿车,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刘某双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已达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后经全国公安交管六合一平台查询,刘某双于2014年12月24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本次为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双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曹妃甸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莫让今日的酒驾成为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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