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说当时他们点了店里的最后4串香菜,因为不够,店主应该去别的地方拿回来了一些,给他们上了一盘。店主还告诉客人说本来是7块钱一串的,给你们按6块钱。
女子称这般香菜总共也就八九两的样子,不超过一斤,这个价格有点太离谱,一根香菜6块钱,过年菜价有些上涨,但是也不至于上涨的这么离谱。也有人认为和什么菜没有多大的关系,成都本地的冷串串看似6毛钱一串的素菜,两片超薄土豆片都能卖6毛,100串60元,可能100串也用不了一斤土豆。同样都是素菜,吃的可能就是这种氛围和服务。这件事情主要从两个方面看:第一,店家有没有明码标价?有没有强买强卖?第二,店家有没有未经顾客同意随意增加,如果都没有点菜,吃饭给钱天经地义,别管多少钱,都是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商品不明码标价的,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没有明码标价二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不明码标价的,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价格法》第42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第21条,经营者有不明码标价的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13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所买商品价款的花费的三倍,如果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五百元的,法律规定为五百元。故赔偿标准应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视为五百元。综上所述:如果店家确实有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来电将会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日常消费时,一定要看好价格是否是自己承受的范围之内,并和店家确认,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说出您的看法。
网友:我看的菜单原来好像是4元钱一串,总共16元。涂改成6元一串了
网友:我的姑姐是做烧烤的,真的只赚血汗钱,一斤新鲜牛肉四十五,拿的还是合同价,就是固定一天拿多少斤的那种连续几年交易的价,回来切,勉强串二十几串左右,一串卖四块,总共卖一百块不到,要切,串,淹,烤,调理,卖时一两串的卖。还有韭菜,是卖两块的卖,根本就不赚钱,完全就是搭配肉类而已!也斤长势好的韭菜减去头尾,串二十串不到,一般能窜十来串,烤时要一串一串的烤,火候要掌握好,特别不好烤,一般都是客人吃肉类搭配一两串韭菜,。
网友:这是烧烤吧,现在烧烤都贵,我们这烤一串韭菜还得3块呢,一斤韭菜不得烤二十串?3块钱一斤的,烤出来得卖60。 你那香菜,怎么得也得十几块一斤吧,卖你6元一串,正恰当。关键是明码标价了没?
18份 一份6元 也不贵!
不贵不贵,才108元。在广西北海那边游玩四个菜就得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