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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王加薪
编辑|小王加薪
前言
无论是在古书上,还是电视剧中,古代的刑罚都十分严苛,就连死刑都分为各种类型,当然最常见的就是斩首。
而古代女子在被斩首时,都要先把上衣脱掉,当然男性罪犯也是如此。
那么,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羞辱吗?
曾被斩首时脱掉衣服的皇后
历史上,就曾有这样一位女性,在行刑官斩其首时被脱掉了衣服,她就是前秦的毛皇后。
毛皇后本名秋晴,眉目如画生的极为精致,更少见的是,她从小便展露出过人的武艺,能一马当先杀入敌阵,所以有“万夫不当之勇”的美誉。
不久后她嫁给了苻坚的族孙苻登,一跃成为皇后,可命运弄人,好景不长。
383年,苻坚在淝水一战惨败,前秦国内各族纷纷独立叛乱,苻坚被杀后,苻登即位称帝,展开与叛军的殊死搏斗,在这场混战中,毛皇后也率领死士苦战。
394年冬,姚苌的大军袭击了毛皇后镇守的大界营,寡不敌众的毛皇后奋力反抗,箭无虚发,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但她终究难敌人数众多的叛军,在烈火与硝烟中被生擒。
“你这等容貌,实在可惜沦为阶下囚。来,做我的王后,我可以给你辉煌荣华。”姚苌看毛皇后长得漂亮,便想纳她为妃子,顿时心中贪念大起。
“做你的王后?我宁死!”毛皇后眼中透着傲然,“我是皇帝的正宫皇后,绝不受辱!”
面对毛皇后不屈的骨气,姚苌恼羞成怒,他命令手下,嘱咐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屈服这位倔强的女子,于是,士兵们开始对毛皇后施加暴行,想要摧毁她的意志。
“你们这些畜牲,放开我!”毛皇后挣扎着,面颊被抓出血痕,士兵们的嬉笑怒骂像利刃般刺痛她的心,姚苌在一旁冷眼旁观,等待她屈服。
最终,失去耐心的姚苌下令剥去她的衣衫,施以历史上最卑鄙的刑罚——“裸刑”,毛皇后被押出营外,在三万士兵面前斩首示众,尸骨未寒,苻军士气尽失,四面溃败。
毛皇后被斩首时年仅21岁,实在让人惋惜,而针对于她的这种刑罚究竟是一个怎样恐怖的存在?
古代“裸刑”作恶多端
古代中国对女性实施的“裸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这种刑罚在夺去女性生命的同时,还极大地侮辱了她们的尊严。
“裸刑”起源于何时已不可考,但至迟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存在,当时,女犯被判处死刑时,往往会先被脱去衣服公开示众,然后再行刑罚。
这种刑罚一方面可以羞辱犯人,另一方面也起到警示作用,据记载,三国时期的孙权就曾下令对妇女实施公开“裸刑”。
“裸刑”的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北魏孝文帝于公元471年曾下令禁止“裸刑”,但在他死后,这种野蛮的刑罚又重新实行,此后直至清末,“裸刑”一直没有真正废除,尽管其手段有时也略有变化。
明代曾规定,只有奸淫罪的女犯才能处以“裸刑”,但在执行时,许多地方官员仍然滥用“裸刑”,将其作为对一般女犯的惩罚。
“裸刑”给妇女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有些妇女为了避免裸体示众的羞辱,宁愿选择自杀。
据传被判“裸刑”,便投水自尽,即使活下来,她们也会受到社会的白眼和歧视。
杖刑更是雪上加霜,受刑妇女不但当场遭受痛苦,还要继续承受来自身边的冷眼和嘲讽,明代小说《金瓶梅》中,潘金莲就曾被判处重责,“打四十大板,裸体围场”,这无疑对一个妇女是巨大的侮辱。
“裸刑”作为一种古代刑罚,充分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忍与不仁,据传唐宪宗时期,有一县令对妇女过分迷恋,故意以各种罪名判妇女“裸刑”,后遭天谴,这充分表明,恃强凌弱必遭报应。
好在,随着发展,这一刑罚已经在历史的浪潮中被冲垮,成为人们谈之色变的恶劣产物。
那么,古代用这种刑罚惩戒犯人究竟为了什么?难道单单只是为了侮辱吗?
为啥被斩首时要脱掉衣服?
古代斩首刑场上,刽子手手持钝刀的奇特习惯,其中蕴含的象征意味,是我们现代人难以想象的。
最初,这源于刽子手个人的信仰,他们普遍认为,身负太多冤魂之血债,必然损害自己的阴德福报,所以他们遵循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即杀人前不磨刀,任凭刀刃日渐生锈。
对准备就刑的男女死囚来说,他们必须在行刑前脱去上衣,这也是为了刽子手顺利行刑,行刑时衣物会形成障碍,使得锋刃无法一击毙命。
而钝刀本就难以斩首,若再有衣物阻隔,无异雪上加霜,令犯人与刽子手都承受无谓的痛苦折磨,只有赤裸上身,锋刃才能干脆利落地斩断要害。
但这一仪式的用意远不止是方便刽子手斩首,首当其冲的,是确认死囚身份,避免错误杀人。
在古代,买凶顶罪极为盛行,真正的罪犯往往由替死鬼代刑,脱去上衣,使得刽子手可以检查犯人身上的胎记、伤痕等特征,确保斩下之人就是案发时实际的犯罪者,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其次,这无疑也是对死囚的深刻侮辱,尤其是对女性死囚的摧残,在古人看来,女子的贞洁高于生命,赤身站在人前,妇女们宁可就死,也不愿承受如此羞辱,这种手段无异增添了死刑之苦,也对其他女性产生了巨大震慑。
不仅如此,公开的斩首仪式本身就蕴含压制效果,明晃晃的刀光下,死囚的屈辱备受围观群众唾弃,让百姓们明白违法的严重后果,也就不敢犯罪了。
不可否认,这对女性犯人的确是一种严重羞辱和践踏人格的手段,它揭示了古人对女性地位的歧视,也暴露了统治阶级凌驾人的尊严与生命的黑暗一面。
当我们审视历史,必须正视其残酷的一面,但也可以欣赏少数仁慈官吏在行刑中体现的人道精神。
据《游侠儿》一书记载,明朝有位都御史周密,对死囚极为体贴,处理死刑时,他让人在死囚的狱中张灯结彩,置办丰盛的犒劳,让死囚吃饱喝足,心满意足地赴刑场,行刑时让死囚穿戴整齐,保持最后的体面与尊严。
那么,除了“裸刑”之外,还有哪些让人不忍直视的刑罚?
特殊刑罚:笞杖
笞刑作为一种特殊的体罚,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一直延续到近代。
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统治者通过制定“三纲”“五常”等礼教法典,开始规范女性的行为,违法乱纪的女性会受到笞刑,用木板鞭打她们的脊背或臀部,以使她们感到羞耻。
据《春秋左传》记载,春秋时期齐国有位公主名叫十娘,她私通楚国使者,被齐景公发现后施以笞刑。
十娘知错就改,最终嫁给了楚王,并生下楚顷襄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起有明确记载的女性受笞案例。
进入汉唐时期,社会对女性的约束比较宽松,笞刑使用有所减少,但在宋元时期,笞刑重新抬头,当时出现了“去衣笞刑”的创举,让女犯人全裸接受笞击,目的是加重其羞辱感。
这种做法在明代达到高潮,朱元璋治理贪污时大量采用此刑,许多女官被笞刑打死。
清朝笞刑更趋残酷,乾隆时一县令针对当地“嫖娼”活动,将抓到的青楼女子反绑双手吊起,用皮鞭密集抽打,直至将人活活打死,清朝还创设了“肉刑”,强迫通奸者公开示众,遭受骚扰侮辱。
相比其他刑罚,笞刑之残酷在于它能同时给人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它成为中国历代压迫女性的重要方式。
从春秋到清朝,笞刑都没能根除,只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一定变化,比如宋代出现竹板笞,明代则用犀牛皮鞭,刑罚工具在“进步”,但其惩戒女性的本质未变。
结语
古代女性承担了过重的伦理责任,往往因违反传统礼教而被判刑。
我们应该意识到,刑罚制度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一个开明社会不应对女性施以残忍刑罚。
古代那些荒唐野蛮的刑法应该成为历史,在今天更需要推动男女平等,共同建设一个自由平等的现代文明社会。
翁张蒋陈
我不信
风中小妖
我也不信
用户10xxx79
是怕把她们的衣服给弄脏了
用户40xxx68
导演要真实反映历史,天天演假的,都那么美好,怪不得都想穿越
用户53xxx96
我怎么没看见有电视剧是脱了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