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贞操权案:女孩“被小三”,怒将渣男告上法庭,最终胜诉

花开四季韵如诗 2024-12-04 18:26:16

现实中,未婚女孩被已婚男人欺骗与之恋爱或同居的事情屡见不鲜,女孩作为吃亏的一方,即便对渣男恨之入骨,却也只能痛苦地接受事实:或无奈分手,或出于各种原因继续被对方“小三”。

可是上海女孩许可欣不愿忍气吞声地被骗,愤然将对方告上法庭,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贞操权。这种许多女孩羞于启齿的事情,许可欣不但得到亲友的大力支持,最终还顺利打赢官司,让渣男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此案也成为上海首例贞操权维护案。

在遇到李应明前,许可欣已研究生毕业两年,在上海一家知名企业担任人力资源主管。许可欣容貌端庄,工作好,收入高,身边不乏追求者。可是她多年来一直忙于学业和工作,加上性格内向保守,眼看着就要奔三了,却还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

父母天天催,她自己也有些着急,在对身边的小伙逐个筛选一遍后,她决定听从闺蜜的建议,到网上碰碰运气。

2009年春节过后,许可欣在一家婚恋网站注册了账号,和在浦东工作的李应明相识。李应明31岁,开了家外贸公司,生意做的还不错。

两人认识以后,聊得还算投缘,但是看了李应明的照片,许可欣并不满意,于是只和他保持着普通朋友的关系,偶尔聊上几句,一直4年都没什么进展。

2013年9月的一天,李应明在和许可欣聊天时,突然打趣道:“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既然都没有找到真爱,要不我们凑合凑合,彼此处处看?”

此时的许可欣已是30多岁的“大龄剩女”,思想成熟了,爱情观也有了变化,她觉得李应明虽然长相一般,但和自己认识的其他人相比,有学历,有事业,成熟稳重,相对来说还是很优秀的。

于是,面对李应明的示爱,她回了个羞涩的表情,算是默认了。

第二天晚上,两人第一次相约见面。果如许可欣想像的那样,李应明长得并不是很难看,而且斯文儒雅,谈吐幽默,有着中年男性应有的魄力。

李应明看着清秀可人的许可欣,眼睛里放了光,笑道:“早知道我们这样投缘,4年前就应该在一起了,真是白白浪费了4年的大好光阴呀!”许可欣颇有同感,捂嘴笑了起来。

几次约会过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彼此以“老公”“老婆”相称。许可欣第一次体会到恋爱的感觉,希望能天天见到李应明,听到他的声音,但是对他提出同居的要求,许可欣却拒绝了。

许可欣性格保守,认为性是个严肃的事情,不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不应该有性接触。

见女友反对,李应明也没有强求。

2013年11月的一天,李应明对许可欣说,要去新加坡谈一笔生意,希望她能一起去,旅游的同时,也能熟悉一下他的事业。

许可欣确实想进一步了解男友在做什么,就同意了,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办了赴新加坡的签证。

到新加坡后,李应明带着许可欣四处游玩,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带她吃了当地名吃,让许可欣非常开心。

迷人的狮城,温情的男人,让许可欣沉醉其中,也倍感幸福。终于,她没能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事后,许可欣有些后悔,觉得发展太快了。李应明则安慰她说:“亲爱的,我会对你负责的,放心吧,到时候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惊天动地的求婚!”

有了男友的保证,许可欣才稍稍有些心安。

回国后,李应明再次要求同居,却仍被许可欣拒绝,原因是她和父母住在一起,他们肯定不会同意自己和男友同居的。

不过两人经常约会,许可欣也不再拒绝和李应明发生关系,只是从不在他家过夜。

可是没多久,李应明突然像变了个人一样,开始找各种理由疏远许可欣——

要么说生意忙,要么说去国外谈生意,要么说在外地出差。不但再不像以前那样经常和她约会,连电话也很少打了,偶尔打一次,也是匆匆说几句就挂断,后来干脆拒接甚至关机。对于许可欣的微信、短信留言,他也不再回复。

许可欣觉得非常纳闷:这么多年都很正常,他的生意怎么说忙就这样忙了呢?

更让她不安的是,此后接连3个月,李应明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音信全无。

许可欣非常着急,多次去他住处,都是铁将军把门。她这时才发现,自己和他恋爱这么久,来这里这么多次,他却没给自己一把钥匙。许可欣想过报案,可是又怕闹得动静太大,让他反感。

2014年2月3日是大年初四,整个春节都过得索然寡味的许可欣,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找到李应明,即便他出了事,那在他家里也应该能找到一些线索。

许可欣找到一名开锁匠,谎称钥匙丢失并向他出示身份证后,锁匠帮他打开了李应明在浦东金桥的家门。

这是李应明租住的一处公寓,许可欣此前和他约会来过多次。可是刚进门,眼前的场景却让许可欣大为吃惊——

原本凌乱的单身汉住处,竟然被重新装饰一新,不仅有了家的样子,还有了其他女人的气息:地上有女式拖鞋,柜子里有很多女人的衣服,卧室还有女人的化妆品。

看着眼前的一切,许可欣以为自己走错了门。她坐在曾经和李应明缠绵过的床上发了会呆,再次拨打他的电话,可还是关机。

许可欣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该怎么办,一直待到下午3点多才失魂落魄地想要离开。

正在这时,房门突然被推开了,几个月不见的李应明和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门前,两人还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看到许可欣,女人吓了一跳,厉声喝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里?!”

许可欣愣住了,回过神后,气愤地指着那个女人质问李应明:“她是谁?”

李应明先是惊讶,继而满脸的尴尬,随即冷静下来,对许可欣说:“她是我老婆。你怎么来了?是怎么进来的?”

这时,李应明的老婆才知道许可欣是丈夫的女朋友。她马上向许可欣表明身份:“我是他老婆,去年1月结婚的,我不管你是谁,请你马上从我家离开!”

许可欣气得直哆嗦,连哭边骂;李应明的老婆则指责她破坏别人家庭。邻居闻声赶来将他们劝开,也指责许可欣不该做第三者……面对众人的指责,许可欣百口莫辩。

原来,李应明早在2013年1月就和这个叫张洁的女人结了婚。在此之前,他还离过一次婚。

结婚没多久,张洁被派到国外工作,李应明寂寞难耐,就伪装成单身继续和许可欣交往,并成功把她骗到手。他失踪的这几个月,是陪张洁去斯里兰卡旅游度假了。他怕被妻子发现端倪,便切断了和许可欣的所有联系,以为冷处理几个月,她就会离开自己,没想到许可欣心存执念,根本放不下他,竟然会找上门来……

许可欣后来几次找李应明讨要说法,李应明说,自己是真心喜欢她的,因为怕失去她,才骗了她……

对这些鬼话,许可欣自然不会再相信。

许可欣知道,李应明骗自己和他恋爱,只是道德上有缺陷,但并不违法。自己吃了亏上了当,要么痛快分手,要么继续做“小三”,等待李应明离婚。

此时的她已经恨透了这个骗子,怎么可能继续和他交往!她咽不下这口恶气,决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在咨询完律师以后,2014年3月26日,许可欣向浦东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李应明侵害自己的贞操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许可欣表示,自己以结婚为目的和李应明谈恋爱并发生关系,可他却隐瞒已婚的事实,骗取自己的信任和贞操,让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给自己造成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必须予以赔偿。

让许可欣没想到的是,庭审时,李应明竟辩称两人之间不存在恋爱关系,也从未发生过关系。过分的是,他甚至不愿亲自出庭答辩,只是让其代理人代其出庭。

法庭经过调查,对李应明的说法未予采信,但对如何认定李应明的行为,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案件传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法律界人士也存在不同意见。

有人认为贞操是个人问题,属道德范畴,不应将其法律化;有人则认为,对女性而言,贞操权与名誉权密切相关,属人格权范畴,诉诸法律是合理的。尤其是被告隐瞒已婚事实,以结婚为由欺骗未婚女性与其交往,行为恶劣,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给原告造成精神和名誉损失,必须予以惩罚。

2014年9月16日,法庭审理认为,贞操是男女性纯洁的良好品行,其主要表现为性的不可侵犯性,以使民事主体保持自己性的纯洁性。而贞操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以人的性自由、性安全、性纯洁为特定内容的人格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中,被告隐瞒已婚事实,以结婚为目的与原告交往,诱使原告与其发生性关系,显然已侵犯了原告的贞操权。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最终,法庭判决李应明赔偿许可欣精神抚慰金3万元。李应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我国首例贞操权案,是2001年5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

1998年8月,澳大利亚籍华人刘某请张某吃饭,饭后将其骗到酒店强奸。张某躲到卫生间打了报警电话,张某随后被抓获。

2000年6月,刘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某随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称刘某的强奸行为已给自己的身体和心灵造成极大创伤和损害,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美金。

原被告双方在经过多轮拉锯战后,2001年5月,深圳市中院最终维持罗湖区法院原判,判令被告赔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认为,如果贞操权不被承认,被侵权人就会因没有造成实际的物质性损害而无法主张权利,就无法让自己的人格权得到切实保障。

有法家专家认为,贞操权应像名誉权和肖像权那样,成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对贞操权的立法,以使其能得到切实的保护。

李应明虽未受到刑事处罚,但品德败坏的他必然会受到人们的唾弃。许可欣面对感情欺骗,没有冲动地采用违法手段进行报复,而是将事情诉诸法律,最终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是值得称赞和借鉴的。

(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有妇之夫冒充单身“婚骗”,上海首例侵犯贞操权案判赔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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