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今后更多常识不被违反
王旭明
日前,上海市教委就教材中将“外婆”该成“姥姥”一事公开发表处理意见:一是责成有关方面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二是说明今后的工作情况;三是要求吸取教训;四是表示市教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上海教材工作的关心。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出版社,已经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指示向社会公开致歉。应当说,上海市教委观点是鲜明的,态度是诚恳的,措辞是准确的,及时有力的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且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批评。这样的表态是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媒介素养,及时化解舆论危机的好案例、好典型。
话说回来,将“外婆”统一改成“姥姥”的事儿,不是多么敏感的思想问题、深奥的学术问题,也不是语文教育必定要遵守的规矩的问题,只要广泛听取一下各方意见,深入研究一下,就可以不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还有,收录该课文时,与作者充分沟通,征求作者对自己文章修改的意见,这也是常识。每一个具有教材编写经验的人都知道,选入作者文章,包括删、改、增,都要征求作者的同意,充分尊重作者意见,以此保护作者正当权益。再有,尊重人民群众多年来形成的地方用语习惯,对约定俗成的词语一定要慎之又慎的处理,这也是常识。由此看,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市教育出版社此次犯的错误并非有多么深奥的理由,我看只是对于常识不够尊重而已,只是因为挑战常识而酿造的一杯苦酒。
从“外婆”该“姥姥”一事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中和工作里,其实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有些悲剧是可以不发生的,只要我们对常识保持敬畏之心,有一点起码的尊重。什么是常识?百度词条的解释是,常识,一般指从事各项工作以及进行学术研究所需具备的相关领域内的基础知识。照此解释,比如,尊重作者权益;比如公众约定俗成的用语;再比如犯了错需要道歉等等,都纯属常识。我与一些专家们聊天时,他们常常说起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事儿,经常会哑然失笑,我问他们为什么笑呢?专家们说,这个本来是常识性问题,不应该讨论也不应该违反,比如类似“外婆”改“姥姥”的事儿时有发生,以至于有关部门不得不郑重道歉。顺便说一下,发生“外婆”改“姥姥”违反常识的行为出在教研室和出版社这样的知识密集型单位身上,就让人觉得更加不应该了。
白岩松曾指出我们当代社会缺失的三件事,其中一件就是捍卫常识,他说的是对的。让我们从“外婆”改“姥姥”一事中再次感受捍卫常识的重要性,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捍卫常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