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玩笑开出“人命”的事儿吗?
2016年,贵州一男子开玩笑把邻居“活活笑死”。
虽然最终经过调解,该男子赔了6万元和邻居家属和解了,但男子还是觉得冤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该男子到底冤不冤?
笑话“笑死”人
2016年1月26日,贵州遵义的一个小区内,发生了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周先生和他的邻居苟先生,在小区附近的小卖部偶然相遇。
他们俩相识已久,平时经常在一起互相打趣开玩笑,是小区内出了名的欢乐二人组。
这天早上,周先生又收集了一些新的笑话,准备与苟先生分享。
两人相遇后,周先生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迫不及待地开始讲述他新收集的笑话。
只见他手舞足蹈,脸部表情丰富多变,时而眉飞色舞,时而故作夸张。
配合着滑稽的肢体动作和生动的语言表情,周先生将笑话演绎得淋漓尽致。
苟先生听着周先生的笑话,不禁捧腹大笑,笑声回荡在小卖部门前的小广场上。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不仅嬉笑声不断,还时不时相互嬉闹推搡。
周围路过的居民们也纷纷侧目,被这欢乐的氛围所感染。
然而,就在这欢声笑语中,意外突然发生了。
苟先生的笑声戛然而止,脸色骤然发紫,呼吸变得急促而困难。
他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便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周先生起初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他以为苟先生是在配合自己演戏,还笑着让苟先生不要再装了,赶紧起来。
但当他发现苟先生毫无反应,脸色越来越难看时,周先生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周先生慌了神。
他本应立即呼救,让周围的人帮忙叫救护车,但他却选择了逃避。
只见周先生慌张地环顾四周,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与苟先生在一起。
随后,他迈开步子,头也不回地逃离了现场。
而苟先生一人倒在地上,生死未卜。幸好,小卖部的老板发现了倒地的苟先生。
他连忙通知了苟先生的家属,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呼啸而来,将苟先生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然而,由于周先生的不作为,宝贵的抢救时间已经流逝。
尽管医护人员全力以赴,苟先生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不幸离开了人世。
事件调查与争议
苟先生的离世,让他的家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
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更无法理解为何一个简单的玩笑竟会导致如此悲惨的结果。
在悲伤和愤怒的驱使下,苟先生的家属决定报警,指控周先生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苟先生的死亡。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他们来到事发现场,仔细勘察了周围的环境,并走访了在场的目击者。
从小卖部老板和其他目击者的描述中,警方初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随后,他们对苟先生的遗体进行了尸检,试图找出导致其死亡的原因。
尸检结果出来了,验尸报告显示,苟先生是因为冠心病发作,导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的。
这个结果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和敏感。
警方开始重点调查周先生的行为是否与苟先生的死亡有直接关联。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了一些新的细节。
有目击者表示,周先生在讲笑话时,明显看到苟先生脸色不对。
但他并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地讲述更加刺激的内容。
更有人证明,当苟先生倒地不起时,周先生非但没有及时施救,反而选择了逃离现场。
这些细节让警方认为,周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于是,他们对周先生进行了刑事拘留。
但周先生却矢口否认,他辩称自己并不知道苟先生有冠心病。
而且平时两人经常开玩笑,从未出过问题。
他认为苟先生的死亡与自己无关,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案件陷入了僵局,各方争议不断。就在此时,遵义县检察院介入了案件。
经过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和证据,检察院认为,尽管周先生的行为有失当之处,但他在苟先生死亡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
首先,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周先生在讲笑话之前,就已经知晓苟先生患有冠心病。
在这种情况下,周先生讲述笑话的行为,很难认定是明知故犯、存心刺激苟先生。
法医鉴定的尸检结果也明确显示,导致苟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冠心病。
尽管周先生讲笑话的行为,可能诱发了苟先生情绪的波动,客观上加重了疾病发作的风险。
但这种因果关系并非必然,更谈不上是死亡的主要原因。
这一决定,让苟先生的家属感到十分不满。
他们认为,就是周先生的行为导致了苟先生的死亡,必须受到严惩。
但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诉讼的漫长过程,他们最终决定不将案件闹上法庭,而是希望能与周先生达成私下和解。
经过多方斡旋,周先生与苟先生家属于2019年6月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周先生需要向苟先生家属赔偿6万元,以表歉意。
这一结果,虽然让苟先生的家属感到些许安慰,但他们心中的创伤和遗憾,恐怕难以弥合。
对于这起案件,专业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他们认为,尽管周先生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但他在苟先生倒地后选择逃避,没有及时施救,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仍然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而这也是周先生最终选择赔偿的原因。
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虽然以和解告终,但其影响却远未平息。
它的细节被传播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烈的讨论。
许多人认为是尽管周先生是无心的,但毕竟导致了苟先生的死亡,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但也有人认为,6万的赔偿太多了,因为周先生没有义务救苟先生。
同时,也有人问:“笑死人不偿命”这句俗语,在法律意义上到底有多大的合理性?
在本案中,尽管周先生的笑话并非苟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但他最终还是承担了一定的赔偿责任。
这说明,在特定情况下,即便是言语行为,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类似的案例还有“气死人”案件。2017年,河南省周口市的邵女士也遭遇了这样一场悲剧。
她的儿子小邵,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生。
小邵的女友小李,因为一些琐事与小邵发生了争吵。
小邵因为情绪波动过大,突发心脏骤停,最终不幸离世。
邵女士将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尽管小李可能并无致人死亡的主观恶意,但她的言语客观上对小邵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小李赔偿邵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
这个案件,与苟先生案件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它们都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单纯的言语行为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尤其是当言语的对象处于特殊的生理或心理状态时,恶意的言语更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同时,这个案件也再次提醒我们,言语有着强大的力量,我们必须谨慎使用。
在人际交往中,我们要学会控制情绪,注意言辞。
在与冠心病患者相处时,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避免造成过大的情绪起伏。
在与亲密的人相处时,也需要相互尊重,给彼此留有足够的空间。
另一方面,这个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情感和法律的思考。
情感纠纷引发的悲剧,往往难以用简单的法律条文来衡量。
每一段关系,都有其复杂的情感背景和人性因素。
法律在介入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给予个案更多的人文关怀。
结语
无论是苟先生案件还是“气死人”案件,都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它们告诉我们,生命是脆弱的,情感是复杂的,言语是有力量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呵护生命,去善待他人,去慎用言语。只有怀着善意和责任心,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让我们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更加智慧、包容的心态去对待生活,去对待彼此。
【参考文献】
齐鲁网-2016-01-27——《男子开玩笑把邻居“笑”死 被判赔偿6万元》
澎湃新闻-2019-06-24——《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过失致人死亡?检方这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