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售电节能l对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怎么看?

小迪说说电 2024-12-17 11:18:44
对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怎么看?

煤电:这两年真是被新能源欺负的够够的。

终于,在过了N年……

国家:欺负不能白欺负,给新能源当了这么多年的备胎,也该有点了。

容量电价这个事儿就是给忍气吞声的煤电应有的补偿。

1、忍气吞声的煤电

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是个电力系统的专有名词,你只需要知道在全年8760小时(365天×24小时)里,扣除检修等必要的停机时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越高,发电厂的经济效益越好。

而我国在2012年~2021年间,火电的发电小时数逐渐从5000小时一路下跌至4100~4400小时,这也使得电厂的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相信电厂的朋友深有体会。

2012~2021年各种能源的发电小时数

而发电小时下滑的原因,直接原因来自新能源。

在此期间,风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屡创新高,其中风电翻了5倍,太阳能居然翻了快100倍,从2012年的341万千瓦增至2021年的30656万千瓦。

2012~2021年新能源的装机规模

虽然用电量也在增长,但肯定跟不上新能源的增速。“饼”就这么大,新能源分一杯羹的情况下,火电的略有下降也属于正常。

但说火电忍气吞声的让新能源欺负,是因为两者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为了鼓励,各地都优先让新能源发电,确保新能源应发、尽发,其中江苏、浙江、北京等地的新能源利用率都到达了恐怖的100%。

新能源发电可以走绿色通道,新能源吃剩下的,再由火电补足。所以才说这些年火电让新能源欺负的够惨。

火电是如何变成背锅侠的详见我过往的回答:

现在,伴随东北限电、四川限电等几次重大的限电事件,国家更加重视起火电在电力系统转型过程中所起到的“压舱石”作用,也开始重新评估火电的的合理性。

于是,煤电“容量电价”这个事儿就呼之欲出了。

2、为容量付费不新鲜

容量电价这事儿其实对电力系统并不新鲜,电网对大工商业用户收取的就是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的所谓。

2023年11月江苏电力公司电价表

此处不涉及居民,我们以拥有一台容量为500kVA变压器的大为例,一个月如果用了10万度电:

电费并不直接等于0.6456元/度电×10万度电≈6.4万元

而是:电量电价(0.6456元/度电×10万度电)+容量电价(500kVA×32元/kVA)≈6.4+1.6万元=8.0万元。

用户有可能会喊冤,我自打开厂起,每月都只用了200~300kVA,为啥要按照500kVA的容量收钱呢?

但站在电网的角度,你的变压器是500kVA,意味着你随时都有可能用到500kVA。

那么我的电网就需要为可能发生的500kVA,配套建设线路、变电站。因此,这部分的投资费用也要用户分摊。

只不过现在又多了煤电了……

煤电的容量电价最终落地后,我想上面的表格估计要改成下面这个样子:

3、终端电价会如何?

容量电价与居民电价不牵扯,居民还是用一度电给一度电的钱。

至于工商业用户,似乎多了火电容量电价的分摊费用,终端电价会涨吗?

据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容量电价多出来,但电量电价会降下去,还记得本文第2部分举得栗子吗?

他们的电价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组成,两部分电价此消彼长后,总的终端电价可以基本维持不变。

但新能源给火电的补偿体现在哪里呢?

上面提到的电量电价降下去的原因是代理购电价格(上图绿色框内)降下去了。

电量电价=代理购电价格+电网输配电价+线损+系统运行费用+政府基金等。

代理购电价格就是包含火电和新能源在内的所有电厂卖给电网的统一电价,它降下来,相当于新能源把一部分的利润转移给了火电,总算给了火电一点经济上的补偿。

高端会议上,时常听院士大佬提过类似意思:欧洲高比例的新能源是建立在其大量响应迅速的燃气机组上面的,但是咱们国家缺油少气是不可能承担得起的,这是一个世界级难题。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再次表明了上面的看法:很长一段时间内,火电还是中国能源底座!

前不久三个八千万和现在的容量电价说明,国内的电力体系承受不起新能源比例过高的风险,火电还是要有、要救!无论是发展尚可的抽水蓄能、还是比例偏低且大量建而不用配而不调的电化学储能,都无法替代火电备用的定海神针功效。

从非技术角度来看,这肯定是五大发电集团和能源局等部门博弈的结果,毕竟火电长期被冷落、没利润没资金投入,但是没我就是不行呀!你整天吹新能源,他们能独立支撑起大电网吗?所以,给钱!此外,这种资源的分配变化,势必挤占其他能源种类的发展,目前储能的退烧可见一斑。

先给纯外行一句话概况:、

1、煤电还得存在,新能源需要有人兜底,上面承认;

2、煤电现在在亏钱,得有人补贴,现在决定由工商业用户出。

开始个人观点:容量电费一定程度是就是我心心念的“调峰资源费”,确实早就该有了,火电干深度调峰的脏活累活但是没什么补贴于情于理都不应该。

但是容量电费直接由工商业用户出确实是我没想到的。真按通知的“谁收益谁承担”原则来说,应该是电网先期垫付(或者电网作为记账先生)、再向光伏风电收这笔钱。

当然你可以说“最终是全社会收益,反正传导到最后是所有用电用户买单,都是一码事”。但我个人还是感觉直接向工商业用户收容量费,在场面上还是太难看了。其目的真的只是“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逐步接受‘全社会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买单’的理念”吗?我看不完全是,相比于上一段提到的方案,直接收附加费的方案把舆论的唾沫星子完美的绕过了风电光伏。当然了,这也是一贯的阳谋,不差多这一次。

对于火电行业来说,总归还是好事。以前是光干活不给饭、就等着饿死;现在是承认目前缺了你还不行,发你俩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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