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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电动车,我们能做些什么?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加,路权的争夺就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原本可以合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处境变得越发尴尬。
“严查、整治、清理”,一时之间,3.5亿辆电动自行车的生存问题,就这样“粗暴”的给定了性。
专家说,传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太大。
比如电池易自燃,车速快不好控制,没有脚蹬不方便等等。
交警也说,电动自行车容易出事故,市民怨声载道。
于是,有的城市,不挂牌、不戴头盔不让骑,而有的城市,挂牌戴好头盔还是不让上路。
珠海禁了,广州、深圳、北京等城市都划上了限行和禁行区域。
继摩托车之后,电动自行车的寒冬似乎也在一步步的逼近。
这几天,总有网友私信我,为什么揪着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不放。
坦白说,笔者也有私心。
以目前的政策趋向,我很怕哪一天,电动自行车就突然被封杀掉。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来说,日常出行基本都靠它,不让骑,那该怎么办?
如果大家都不发声,谁还会为我们争取利益。
靠那些整天呼吁严管电动自行车的专家?
还是要靠早就对电动自行车一肚子怨气的私家车主们?
他们只会说,这都是为了你们好。
没有电动自行车,可以买汽车、坐公交、叫网约车、打出租。
出行方式很多,为什么非要抱着电动自行车不放手。
近日,刷到一个视频,网友们评论的很多,似乎能回答这些人的提问。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一个宝妈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个小孩去上学,被交警给拦了下来。
宝妈骑的是一辆踏板式的电动车,由于没有后座,一个孩子坐在前面的安全座椅上,另一个就只能跟妈妈挤在座位上。
交警指出,这样太危险了,骑车带孩子可不能有一点侥幸心理。
如果话说到这里就停,那么交警的做法真的是一点都没错。
安全问题很重要,的确值得引起大家的重视。
然而,这位交警同志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评论区的网友们集体破防了!
不能这么载孩子,那么宝妈该怎么办呢?
交警同志建议,完全可以叫个网约车或者打出租,这样就安全多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理论上说,交警讲的一点都没错。
网约车和出租,的确比一辆电动自行车挤三个人要安全。
可问题是,接送孩子不是个“一次性”的活。
按照现在的交通法规,12周岁的未成年人才能骑自行车,满16周岁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
就按3周岁上幼儿园来计算,起码要到初中阶段,才能免去家长接送。
如果没有校车接送,这八九年的空白该怎么办。
网约车、出租车是安全,可费用也很“可观”。
八九年下来要花多少钱,有几个普通家庭能花得起。
如果有这个条件,直接买车不就完了了。
宝妈不开车却骑电动自行车,交警同志猜猜是为啥?
这事的好笑程度,就好比“何不食肉糜”的典故。
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笑过再想一想,又格外的心酸。
连这种再浅显不过的道理,都共情不到,不是一种悲哀吗!
在有些人的眼里,是不是全中国都已经没有了穷人?
要不然专家怎么会大言不惭的说出:
“国内家庭平均总资产300万很正常,现在谁家没个50万现金呢?”
事实是什么呢?看看官方数据不就清楚了。
2019年央行曾有过一个统计,全国城镇居民家庭负债参与率约为56.5%。
其中房贷是家庭负债的主要构成,占家庭总负债的75.9%。
按照《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有43.4%的城镇用户背负住房贷款。
按照目前城镇居民常住人口8.4亿来计算的话,那么国人承担房贷人口约有3.64亿户。
而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推行,失地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势必导致城镇人口数量的持续攀升。
根据央行对外公布的金融数据,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7.79万亿元,有4亿多房奴,人均背负房贷9.44万。
还有数据显示,我国人均欠债已达14万,其中90后人群是负债的主力军。
近90%的人都背负着债务,平均每人负债达到12.7万元。
在房贷的重压下,
“不敢花”、“没钱花”已成普遍现象。
与庞大的负债人群相比,国人的财富数据却并不乐观。
根据央行资料显示,全国超过50万元存款的家庭只有0.37%、超过30万的仅占19.3%,超过20万的家庭比例大约为25%。如此明显的数据对比,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老百姓外出难道不想开私家车?谁愿意夏天被雨淋、冬天吹寒风?
电动自行车,不是老百姓多么爱它,纯粹就是被生活给逼着不得不用而已。
动不动就要限制、封杀电动车,考虑过这部分人的感受吗,他们的出行由谁来保障?
其实,对于“电动车不让载人”这件事,很久之前就有争议。
2019年,“为什么不让电动车带成年人”这个话题就登上多平台的热搜。
当时词条阅读量突破25万,转评赞超千条,总阅读量也超过了50万。
支持者会觉得,电动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载成年人出行,安全性的确不高。
但更多的人则是持反对意见。
有网友说,“带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那和带成人有啥区别?”
确实,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营养跟得上,有些12岁儿童体重身高甚至超过一些成年人。
其实,交通法并没有赋予哪一种交通工具优先通行权。
但在生活中,城市给予了机动车越来越多的路权,而电动自行车的空间却在逐步被压缩。
不让走机动车道,那非机动车道呢?
事实上,很多城市为了扩展机动车的通行空间,干脆在很多路段直接取消掉了非机动车道。
比如重庆、广州、青岛、厦门等等。
如果说,重庆不设非机动车道是由于山路多,那其他城市又是为什么?
即便还保留着非机动车道,停车位一划,留给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通行空间只剩下十几厘米。
再加上机动车的违规停放,还让电动车怎么走?
更不要提屡屡出现的“开门杀”,这也是电动自行车的责任吗?
有些人总责怪电动自行车抢占机动车道,却从来不去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广西前两年也曾搞过调查,群众普遍觉得,一刀切的不让载人,给他们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当时,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向社会承诺,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但是,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并未对电动车载人问题做出任何修改。
当前,普遍的规定,城区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事实上,规定虽如此,很多城市交警执行的却并不严格。
这又是为什么?我想,估计交警也觉得,这样的规定并不合理。
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国家很多政策总是在搞对立。
一边“催着”让人生二胎、三胎,却对出行做出各种限制。
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没有富裕到汽车“想买就买”,公交、地铁没办法满足“点对点”需求,网约车、出租真的用不起。
难道对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多一些宽容吗?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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