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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肿瘤标记物”以及它从何而来
肿瘤标记物是指肿瘤细胞产生的,或者受肿瘤细胞刺激的宿主细胞产生的,能反应肿瘤发生发展及监测肿瘤治疗反应的一类物质,它的来源一般有四种:第一,肿瘤细胞的代谢产物;第二,肿瘤宿主细胞的反应性产物;第三,分化紊乱的细胞基因产物;第四,肿瘤细胞坏死崩解释放入血液细胞的物质。
常用的肿瘤标记物有:第一个,甲胎蛋白(AFP):常用于原发性肝癌的诊断,AFP>500ug/L持续一个月,或者AFP>200ug/L持续两个月而没有肝病活动性证据,且排除妊娠和胚胎腺癌患者,应高度怀疑肝癌;第二个,癌胚抗原(CEA):CEA是一种非特异性肿瘤标志物,在多种癌症中都可升高,如结肠癌、肺癌、胆管癌、胃癌,有时在肝癌、乳腺癌、卵巢癌、胰腺癌时也可升高;第三个糖类抗原CA199,CA199在胰腺癌中可明显升高;第四个糖类抗原CA125,常用于卵巢癌的诊断;第五个糖类抗原CA153,CA153常用于乳腺癌的诊断;第六个细胞角质片段19Cyfar21-1是非小细胞癌的特异性诊断治疗;第七个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ES是小细胞肺癌的特异性诊断指标;第八个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是前列腺癌的特异性标志物。
但单个肿瘤标记物增高并不意味是肯定有癌症的发生,需结合临床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