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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上海的三名“讼棍”被戴上高帽子示众。看他们那不以为然的样子,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上海的三名“讼棍”被戴上高帽子示众。看他们那不以为然的样子,殊不知这个职业技能在后面三四十年将一文不值了 在上海街头,三名男子头戴纸糊高帽,帽子上写着“讼棍”二字,缓慢游街,引发围观热议。这幅场景不仅揭示了新中国司法改革的决心,也预示了一个旧时代的终结。他们的职业伎俩在新社会中将何去何从? 旧社会中,讼师以代写诉讼文书为生,常利用法律漏洞为权贵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普通百姓难以企及。民间故事常将他们塑造成狡诈形象,反映群众的不满。新中国成立后,司法体系迅速变革。1949年2月,中央发布指示,废除国民党旧法律,4月华北人民政府颁布命令,彻底取消旧司法制度。上海人民法院于8月设立,推出免费代写诉状服务,禁止私人插手诉讼,旨在让司法为民服务。然而,仍有人在法院周边私自揽活,借口文书包赢官司,实则敲诈百姓。 1949年11月1日,上海街头秋风瑟瑟,路边梧桐叶飘落,行人身着简朴衣衫或军装,彰显新气象。李鸿福、赵幼青、杨振寰三人却身穿旧式长袍,头戴尖顶纸帽,手持铜锣,叮当声在街巷回响。围观群众挤满道路,有人指指点点,有人低声议论。三人步伐缓慢,李鸿福不时拱手,像在应付路人目光;赵幼青低头调整帽子,动作僵硬;杨振寰步伐拖沓,铜锣敲得断续。随后的群众大会在法院旁空地举行,绳索围出场地,群众或坐或站,注视着台前。三人轮流陈述罪行:李鸿福承认以代写文书为名,索要数百至数千元不等;赵幼青称在法院外招揽生意,夸口确保胜诉;杨振寰坦白合伙坑害急需诉讼的百姓。台下群众叹息,掌声支持法院宣判:李鸿福、赵幼青获保释,杨振寰因另案续押。 报刊报道引发社会反响,市长陈毅指示院长汤镛调查。汤镛核实后发现,戴帽游街的做法欠妥,易引发误解,影响稳定。他提交检讨,洪流因擅自决定受警告处分。11月18日,《解放日报》刊登检讨,强调法治精神,批评照搬旧式斗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