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社保的新规,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那些四五十岁以上,从来没有交过社保的人该怎么办? 就比如工地上的工人,小餐馆的洗碗阿姨这些等,他们基本上是没买过社保的。 要是按新规实行的话,先不说老板愿不愿意给他们买,就是他们能干到买满社保的那个时间吗? 我们按最低年限15年来算,到了那个时候,这些人的年纪该多大了,他们的体力还能支撑起当前这份工作吗? 最大的可能,就是再干个几年就被淘汰了,可社保的年限没交够,根本领不到钱,那剩下的年限又该怎么办? 交,没钱;不交,想退又只能退你交的那部分,这怎么算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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