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该通知对相关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且准确地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同时,要严格遵循软件在线升级(即 OTA 升级)活动的分类管理规定,未经备案的 OTA 升级活动一律不得开展。尤为重要的是,企业严禁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至用户,也不得借助 OTA 方式掩盖产品缺陷,务必保证所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保持一致,并切实承担起产品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