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撞死劫匪被判3年半!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这事至今争议不断。 20

彦扬说历史 2025-08-19 12:39:06

出租车司机撞死劫匪被判3年半!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这事至今争议不断。 2004年8月21日深夜,湖南长沙出租车司机黄中权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前往宾馆门口接客人。他到了地方,拉上了两个年轻小伙子,开往目的地。等车行至偏僻路段,坐在后座上的男子突然用手把他的脖子勒住,然后副驾驶上的男子用一把刀顶住了他的脖子。 “别动!交钱不杀!” 黄中权缓缓停下了车,他是个退伍军人,转业后先开公交车,后来开出租车,干了十几年了,从来没碰上过抢劫。 这次刀架到哽嗓咽喉了,对方还是两个人,万一不慎,小命就交代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开始与两个歹徒周旋。“哥们,我身上就200块钱,今天没拉多少活,你们要嫌少,我还有个手机,也给你们!” 黄中权假装很害怕,歹徒见他很配合,拿了钱和手机准备下车,并拔了车钥匙扔到黑夜里,跑了。 这时候,黄中权才算捡了一条命,后背全是冷汗,他有一把备用车钥匙,刚想着破财免灾往前开,但越想越生气,这一天白拉了,手机还没了,凭什么他们抢钱就这么容易!不行,必须要回来! 他又调头追两个歹徒,这俩人又截了一辆摩托车,正在逃窜。黄中权猛踩油门,很快超过摩托车,逼停了歹徒。 俩人一看,出租车又追来了,慌不择路,赶紧分头跑。黄中权盯着副驾那小子,自己的钱和手机就在他身上,一路开车撵。 那小子气喘吁吁,突然转身停下举着刀:“你给老子停下,再追我捅死你!”黄中权也陷入两难境地了,对方有刀,自己赤手空拳,容易吃亏,但就这样放了他,实在不甘心。就在他犹豫的时候,那小子又接着往前跑,这时候黄中权豁出去了,妈的,不能让你小子跑了,他油门踩到底,直接撞了上去,砰,歹徒被撞得动弹不得。 黄中权从那小子口袋里找出了200块钱和手机,又看了一眼,歹徒昏迷不醒,他赶紧打了报警电话,有个三长两短,自己可犯不上。 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歹徒送到医院没多久,就死了。 一场抢劫案,变成了命案,这件事经过媒体报道,网友的意见形成了两派:一派认为黄中权面对歹徒持刀抢劫威胁生命,是正当防卫,不应担责。另一派则认为,这是故意伤害,歹徒都跑了,他还撞上去。 黄中权被拘留后,他老婆哭着喊冤:“我们家老黄多老实本分!被人拿刀抢,难道就得坐以待毙?你们抓他干啥?这太不公平了!法律不护受害者吗?” 不光他老婆,长沙的出租车司机们也都为他喊冤。好多司机说:“我们天天带现金,最容易被抢。要是黄中权这样都要判刑,以后谁还敢开出租?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他所在的出租公司,司机们还凑钱请了律师,要给黄中权做无罪辩护。 直到2005年3月,法庭开庭了。被撞死的歹徒的父亲也来了,红着眼说:“我儿子抢劫不对,该法律判他,而不是被黄中权撞死!他得负刑事责任,还得赔钱!” 法院讨论了好久,最后判了:黄中权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歹徒有错在先,减轻处罚,判3年6个月,赔偿3万6000元。 这判决一出来,好多人不理解,尤其是出租车司机:“黄中权是英雄啊!他撞歹徒,是给我们长气势!要是不撞,歹徒早跑了,我们被抢了找谁要损失?” 其实司机们的心情能理解,谁都怕被抢了没人保护。可咱也要想想:要是黄中权撞死人不用担责,以后会不会有更多司机遇到抢劫,都想着“撞死算了”?那歹徒会不会更疯狂,“反正要被撞死,不如先杀了司机”? 这样以暴制暴,最后只会变成恶性循环,更多人受伤。 哪怕是劫匪,他的生命也是被保护的。 黄中权的事儿,到现在都有人争论。你说他错了吧,他是被抢的受害者,想拿回自己的东西;你说他对了吧,他确实撞死了人。说到底,法律难就难在这儿:既要护着受害者,不让好人受委屈,也得守住底线,不能让“以暴制暴”变成常态。毕竟,能解决问题的,从来不是比谁更狠,而是规矩和正义。 你怎么看待黄中权的行为呢?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欢迎留言说一说。

0 阅读:5
彦扬说历史

彦扬说历史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