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误把同伴当野猪射杀被判缓刑#】二人相约带上猎枪去山里狩猎野猪,分头行动后,一人误将对方当成野猪射死。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今年初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游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游某明知有其他人在附近山林狩猎的情况下,未对周围环境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疏忽大意误将正在附近活动的被害人路某射杀,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