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小叶二审败诉#【#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男子二审败诉#】今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情况说明。
其中详细解释,罗某某、曾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诬陷”?
“诬陷”一词落实在具体法律上,刑法规定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其中,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贬损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诽谤是指捏造虚假事实丑化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具体到本案,根据执法记录仪显示,公安民警与何某某、罗某某、曾某某乘坐地铁前往警务室期间,通过观察何某某鞋面发现“车运行中,人快进站时车站外部广告牌闪烁时,在你鞋子的金属片上有发光点,就像手机的摄像头。”
二审庭审中,何某某也确认当日其所穿的鞋子在地铁行进中存在闪光现象。因此,罗某某、曾某某对何某某鞋面闪光提出的质疑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并非基于臆想的恶意诽谤。
庭审查明,双方争执主要围绕鞋面闪光是不是摄像头,罗某某、曾某某没有要求何某某脱鞋检查,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二人以有损人格尊严的言语对何某某进行贬损。二人行为性质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诬告陷害”或“诽谤”“侮辱”。
退而结网
鉴于两女当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多疑的精神状态,可以质疑两女吸D并可能携带D品,或者疑似NGO安插挑动社会对立的寻衅滋事者
叨狼
高院
术高莫用拍榴莲
呵呵,知心姐姐发力。
玫瑰惹惹
女生鞋上有金属装饰的更多吧,有一个算一个,直接上前质疑去,就引用视频里的原话,原处理。谁冒杂音就引用己判决案例
打垮盎撒可萨
这两个渣女公布出来,大家唾之
用户15xxx82
我倒是比较好奇这两个女生有多漂亮,值得别人去偷拍的
用户73xxx05
意料之中,因为有人觉得这是小事
用户17xxx31
武大杨应符合侮辱、诽谤的法律定义
用户78xxx52
对方发你视频,你可能以侵犯肖像权起诉,不要执着于诬告嘛,惩治小仙女就要用她们的手段。
舟楫
但凡这位网红要求的稍微合理点,法院早就支持他了。是他自己不愿意罢休,就是为了炒作流量当网红。他要的不是道歉,是流量
虚度浮华
来一场公正的决斗吧[并不简单]
淡盐
就问问法官一审二审再审法官,你自己看到他人鞋上亮片会不会怀疑是在偷拍?再问问所有人,有多少人会这么认为?还“合理怀疑”?合理个毛线
用户10xxx82
我现在穿鞋子都不敢穿有金属的鞋子。。怕坐地铁的时候,被仙女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