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2024年12月,江苏扬州,一男子发现自己放在婚房的几万元现金丢了,和未婚妻一起去报了案,可未婚妻却神色慌张。经询问,女子承认自己打扫婚房时,把钱拿走了,女子的行为构成了盗窃,可事发后2周,男子和女子领证结婚,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并且男子谅解了女子,最终女子的结局让人不可思议。 故事里的男主角姓李,和未婚妻刘女士已经处了两年多,眼看婚期就定在2025年初,两人前段时间刚把婚房装修好,就等着添置点家电家具就能入住。 李先生平时做些小生意,手里周转的现金比较多,想着婚房里暂时没人住,又觉得是自己和未婚妻的“小家”,就把准备用来付装修尾款和买家电的3万多现金,悄悄放在了婚房衣柜最里面的抽屉里,还特意用旧衣服盖了几层。 可就在他准备去取钱付尾款的前一天,去婚房一看,抽屉里的现金居然没了,他翻遍了衣柜、床底,甚至连沙发缝隙都抠了一遍,钱就是不见踪影。 “这钱除了我,就只有未婚妻有婚房钥匙啊!”李先生又急又慌,一边琢磨着会不会是进了小偷,一边还是先给刘女士打了电话,让她赶紧过来一起去派出所报案。 到了派出所,民警按流程问两人情况,李先生把钱放在哪、什么时候发现丢了、谁有机会接触到婚房,都说得明明白白,可旁边的刘女士却一直不对劲,说话声音越来越小,眼神总往别处飘,手还不自觉地攥着衣角,问她最后一次去婚房是什么时候,她还结巴了两下才说“前几天去打扫卫生”。 民警一看刘女士这神色,就觉得有点蹊跷,没急着按“入室盗窃”立案,而是先把她请到了旁边的调解室,没提“偷钱”的事,反而跟她聊起了两人筹备婚礼的细节。 聊着聊着,刘女士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没等民警再问,就主动说了实话:原来她前几天去婚房打扫,整理衣柜时发现了那叠现金,当时想着自己最近想买个名牌包,又不好意思跟李先生开口,一时鬼迷心窍就把钱揣进了自己包里,之后一直没敢说,也没敢花,就藏在自己娘家的床头柜里。 按说,刘女士偷偷拿走3万多元,已经符合盗窃的立案标准,可接下来的事更让人意外,民警本来还在协调两人处理这事,结果案发刚过两周,李先生就带着结婚证找到派出所,说他和刘女士已经领证了。 原来,刘女士承认偷钱后,哭着跟李先生道歉,还把钱一分不少还了回来,说自己是一时糊涂,不是真的想骗他的钱。 李先生看着两人一起挑的婚纱、定的酒店,又想到平时刘女士对自己的好,犹豫了好几天,还是决定再给她一次机会,两人就趁着周末去民政局领了证,成了法律上的夫妻,也就是事实上的家庭成员。 之后,李先生还专门写了一份谅解书,交给民警,说“毕竟现在是一家人了,不想因为这事毁了她,也毁了这个家”。 后来,当地检察院也介入了这事,还组织了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律师一起开了听证会,会上,民警介绍了案件经过,律师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只要获得谅解,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社区工作人员也说“这小两口平时在小区里挺和睦的,没听说过有矛盾,这次应该真是一时糊涂”,最后,经过综合评议,检察官作出了对刘女士不起诉的决定,这事才算告一段落。 这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的讨论也挺热闹: 有网友说:“这剧情也太曲折了,从报案到领证再到不起诉,跟看剧似的,幸好最后没闹僵。” 还有网友留言:“第一次知道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能这么处理,法律也不是冷冰冰的,还考虑到家庭情分,挺好的。” 通过这件事,咱们也能明白不管是情侣还是家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坦诚,有想法、有需求可以好好沟通,千万不能像刘女士这样,因为一时贪念做错事,不然就算最后被原谅,心里也会留下疙瘩。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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