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买交强险的要自己赔偿吗?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07-26 09:51:54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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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1. 交强险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交强险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2. 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当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行人因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所有者或管理人需要按照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

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如果行人全责的,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最高院民一庭在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相关的14个事务问题中明确:

投保交强险是车辆所有人的法定义务,如果车辆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

最高院认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表明,机动车的所有人具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目的在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承办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够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赔付受害人所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保护受害第三者的权益。

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在已投保交强险的情形下的责任负担方式,即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按照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即是违反了法定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机动车是否具有过错无关,只要事故发生就要赔偿。

对于限额之外的部分,则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确定赔偿数额。

简言之,就是在题述的情形下,先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其余的损失再按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程度分担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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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阅读:931
评论列表
  • only 14
    2024-09-11 05:47

    行人全责意味着机动车无责,既然无责,为什么要赔偿?如果法官判机动车赔偿,那李佳佳,刘佳佳估计危险了。

    夏天和秋天 回复:
    有车的话,就多了解一点,免得以后犯罪了还觉得自己有理。机动车还有个无责赔付,没有责任一样要赔钱的。
    taoxiaopu 回复: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 2024-09-12 00:22

    千方百计也要让机动车出点血

  • 2024-10-09 17:49

    瞎扯淡,交强险是强制险。如今没有交强险的车能车检吗?能上道吗?上路就违法。

周军律师聊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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