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是公寓,怎么就变成了办公用房?

南京晨报 2019-11-26 07:41:40

近日,南京万达茂多位业主向南京晨报反映,自己买的“公寓”却变成了商业办公用房,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其中部分业主前往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南京万达茂“商业改公寓”问题进行沟通。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就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一事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万达茂商业中心A20、A21、A22、A26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显示房屋用途性质为办公、商业。

业主:置业顾问和宣传资料都说是“公寓”

很多购房业主表示,当初在看房时,置业顾问都是当公寓房源在卖,项目的宣传资料上也都是以公寓的形式展现。一些买房业主告诉记者,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拿出宣传单页,展示具有居住功能的公寓式房间。不仅如此,在21栋楼内还有装修好的公寓样板间,样板间内配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

然而,根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显示,万达茂20、21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显示房屋性质均为办公,22栋和26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显示房屋性质也为商业,并非公寓。另外还有业主称,今年9月起,开发商还对房屋进行改造,墙面打洞,安装上水下水,铺设各种管道等。

业主多次维权无果 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在发现问题后,万达茂多位业主先后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要求退房退款,并赔偿损失:所有购房发生的款项,包括定金、首付、商业贷款和各种名目收取的团购费、信息费。但对于业主的这些诉求,开发商没有正面回复。

对于业主维权的事情,记者联系了南京万达茂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是写明房源性质的,我们是按照正规流程操作的。” 至于如何处理纠纷等问题,他表示不私下接受媒体采访。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万达茂商业中心20、21两栋楼尚未交付,已对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一事立案调查,晨报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

延伸阅读

2017年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 20%,且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层高加建隔层,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对规划核实后擅自在内部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等违法建设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各职能部门需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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