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买房“卖旧换新”服务,旧房难卖,意向金退款成难题!

鹏煊看体育世界 2024-12-03 04:10:25

30万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它或许是孩子几年学费的保障,也可能是一家人未来生活的基础。南京的管先生却因为一份“卖一买一”的房源委托协议,陷入了长达数月的焦虑和等待中。从6月份交款至今,30万的退款迟迟没有到账,开发商的“流程说”更让他备受煎熬。一个看似简单的二手房联动新房置换活动,为何成了一场让人头疼的拉锯战?管先生的遭遇,折射出房地产市场中可能存在的深层问题。

事情的一开始管先生是满怀期待的。今年6月,他与南京盛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源委托协议,委托开发商通过联动中介销售自己位于玄武区望山路上的一套二手房。根据协议,若旧房在三个月内售出,他将购买开发商的新房;若售不出去,则开发商需退还30万元意向金。三个月过去了,旧房没卖掉,30万元的退款却迟迟未见踪影。

对于管先生来说,这笔钱不止是资金周转的问题,更是信任的考验。他多次联系开发商,得到的回复始终是“在走流程”。而在协议中,退款条件和时间并没有明确写明,这让他陷入了无休止的等待。售楼处工作人员和销售人员葛经理的态度,也从最初的“肯定会退”变成了“不知道具体时间”。一个看似双赢的活动,为何变成了如今的僵局?

事情并非毫无前兆。根据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以二手房联动支持卖旧换新住房改善需求的通知》,开发商推出的“卖一买一”活动本意是帮助购房者缩短二手房交易周期,同时拉动新房销售。现实情况却没那么简单。

管先生的二手房挂牌价格为380万元,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这一价格并不算低。葛经理表示,如果降价10万元,或许房子早就卖出去了,但管先生并不愿意主动降价。而与此开发商的销售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售楼处甚至在11月底撤场。一边是购房者的高价期待,一边是市场的低迷现实,双方的矛盾逐渐显现。

管先生的退款流程还涉及多方环节。从认购协议到收据的回收,再到开发商财务的审批,层层手续无疑加大了退款的难度。“卖不掉无条件退款”的承诺看似简单,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操作流程。普通人或许觉得不合理,但开发商的解释是“程序需要时间”。这种模糊的说法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进入11月,事情似乎有了新的进展。管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客户指定退款账号协议书,明确约定开发商在收回相关凭证后,将款项退至管先生指定账户。时间一天天过去,退款依然没有到账。焦虑的管先生多次联系开发商,得到的答复始终是“正在走流程”。

更让他担忧的是,在11月底,他再次来到售楼处时,却发现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项目已经售空,售楼处即将撤场。这样的情况无疑让管先生心里打鼓开发商是否还在正常运转?自己的钱是否真的能退回来?

销售人员葛经理对此的解释是,退款需要经过公司的财务审批流程,大概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他强调,这笔钱“肯定会退”,但具体时间无法承诺。“这不是谁不愿意退,而是流程确实需要时间。”这样的回应看似合情合理,却难以打消管先生的疑虑。30万元的意向金,成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就在事情陷入僵局时,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和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通知被曝光。通知明确指出,若二手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开发商应按约定退还购房意向金,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风险。这一条款无疑为管先生提供了法律支持。更重要的是,在客户指定退款账号协议书上,开发商早已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的凌建豪律师表示,这份协议书是管先生维权的重要依据。开发商明确同意退款,并约定了操作流程,这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法律上的合同关系。若开发商迟迟不退款,管先生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葛经理却提出了另一种说法“380万的挂牌价格太高,导致房子卖不出去,这不是开发商的责任。”他认为,开发商的活动本意是帮助购房者缩短旧房交易周期,但具体能否卖掉,最终还要看市场行情。这种说辞显然站不住脚。无论二手房是否售出,开发商都应按约定退款,这是双方协议中明确写明的内容。

尽管法律上管先生占据优势,但现实中的退款问题却依然复杂。销售人员表示,开发商已经将退款申请提交至财务部门,并正在加快审批。这样的说法并未给出明确的退款时间表。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缺乏时间节点的承诺无疑更加不安。

与此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低迷也让事情更加扑朔迷离。据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退款事宜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交易中心从便民角度出发,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但最终仍表示,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购房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在这样的背景下,管先生的30万元退款问题似乎陷入了“死循环”开发商以流程为由拖延时间,房产部门表示无权干涉,购房者则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打官司需要时间和精力,管先生是否愿意走这条路,仍是未知数。

这个案例让人不得不思考看似双赢的“卖一买一”活动,为何会变成一场无休止的拉锯战?开发商的模糊承诺和缺乏明确时间节点的流程,显然是问题的根源。而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未能仔细审阅退款条款,也为后续的维权埋下了隐患。

从法律角度来管先生的权益显然应该得到保障。但现实中,开发商的拖延战术却让购房者疲于奔命。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而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房企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购房者的退款问题可能会更加频繁地出现。

对于管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开发商的“流程说”是合理解释,还是故意拖延?如果是你,愿意为了30万元去打官司吗?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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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4

用户10xxx34

4
2024-12-03 07:41

形势早已巨变!房子那么多,现在把钱变成房容易,但是要把房变回钱可就难了。房价高对大家都不好(炒房客除外),最终买单的都是老百姓。很多人只看到价格到哪了,而很少考虑它到时能不能卖出去,好不好卖。房子是商品,卖不出去喊破天都没用,所谓的房价都是虚数,要有人买你的房才行。不管哪个城市,房子都是越来越多,叠加人口出生大幅暴跌,只会越来越难卖,越来越不值钱。越到后面剩下还没买房的往往越没钱,购买力越弱,都不知道你转手要卖给谁,卖给有钱人?他们都很多房等着卖呢。就算他们有改善需求,一般也会优先考虑买一手新房,而不是二手房。房子实际建造成本是非常低的。有人说土地贵,房价都跌了土地不跌吗?不肯卖?你爱卖不卖,不卖拉倒,别以为大家不知道,卖地是来钱最快的,也是最好赚的。房价低才能真正释放消费力。(现在急的是卖房的人,想把房变回钱的人才急。对于买房的人不用急,有钱还怕买不到房子吗?有钱随时可以买到房,有钱想买哪里都行,手里有钱才是真正的踏实。钱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投资展业,但是没钱你想做也做不了,就会限制。不管你拥有什么,只要你没钱,你就寸步难行。有钱才能真正享受世界。不要让房子早早束缚了你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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