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反映:本人于2023年11月5日与青岛智谷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融海启城住房一套,但是合同条款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的约定显失公平,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我们提出了异议,但售楼处方面给出理由是固定格式不能够修改,并且我们已经缴纳了定金,不签约也无法退回,所以我在这种情况下签署了该合同现如今青岛融海启城项目即将临近合同交付日前,仍有大量工程未完工,开发商消极施工,逾期在即。
多次召开业主会讨论进度,依旧避重就轻,草草了事。如此原因就是开发商正是倚仗霸王条款的合同,所以才有恃无恐,肆意践踏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我投诉青岛智谷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为啥会有免责期的出现,是否是不合理?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该件于2024年11月18日交由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经调查落实,该局反馈办理结果如下: 该局工作人员已经联系您,并告知已收到反映的事情,正联系开发商了解具体情况,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