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疯狂敛财三十多亿,相当于你每天存一万,要九百多年才能存够。换个角度说,就算你从宋朝开始存钱,一直存到现在,都未必能够达到这个天文数字。李建平的儿子李苏超拿着赃款跑到国外,并且拒绝退赃退赔,这使得李建平的罪行愈发严重,最终他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李建平被带走调查后,令人震惊的场景出现了,工作人员在其办公室竟然发现了五六本护照。在他被带走的第一个月,他还妄图以绝食来抵抗审查,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精神防线最终崩溃,开始交代自己的问题。留置前不久,他还企图将2亿多资金转移。然而,他的大部分违法所得被儿子李苏超带到国外,并且李苏超不愿意退赃退赔。因此,李健平的犯罪情节更加恶劣。然而,他的大部分违法所得被儿子李苏超带到国外,并且李苏超不愿意退赃退赔。因此,李健平的犯罪情节更加恶劣。
李建平对赌博的痴迷程度令人咋舌,每次下的赌注都能高达上千万。他经常乘坐飞机前往澳门,一下飞机便迫不及待地坐车直奔赌场,完全陷入了赌博的泥沼无法自拔。
李建平大学毕业后曾在学校任教,而后一步一步从学校踏入官场。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他内心的欲望也愈加膨胀,收受钱财的数额从最初的几万逐渐飙升至几亿。
他的贪腐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在 2006 年至 2016 年期间,他伙同他人挪用国有公司公款 10.55 亿。2009 年至 2014 年,李建平利用手中职权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借此收受财物 5.77 亿。2016 年至 2018 年,他又利用开发区书记的身份肆无忌惮地侵吞国有资产 14.37 亿。
不仅如此,李建平还与黑社会组织来往密切,沆瀣一气。他不仅将下属企业视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索取钱财,还注册公司用来侵吞国有资产。李建平曾以王某、敖某和徐某的名义注册公司,其中王某、敖某只是某酒店的服务员,徐某则是社会闲散人员。更为荒唐可笑的是,在三人选择谁是董事长和总经理时,李建平让他们通过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赢了谁就是董事长。当然,这种形式上的选择毫无实际意义,因为背后实际控制的始终是李建平。
通过这种卑劣的手段,李建平成立了数十家空壳公司,不仅有表面上的总公司,还有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的精心规划下,这些公司之间互相进行所谓的“生意往来”,大量的国有资金在其中毫无意义地流动,最终这些钱都被李建平中饱私囊。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他儿子还不退赃退赔,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刑,最终于2024年12月17日,李建平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