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一女子入住酒店后,意外发现房间中的落地窗有问题,完全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可外面的人能清晰看到房间内的情况。女子向酒店工作人员讨说法,谁知酒店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单向膜,哪里光线比较强,哪边就比较亮,这是新设计。(来源:三峡商报) 据悉,女子来延吉旅游时,入住了百货大楼西市场的一家连锁酒店。女子还挑选了一个夜景房,能通过房间内的落地窗欣赏外面的景色。 然而当女子进入房间打开灯时,却发现想通过落地窗看外面的景色就完全看不到。女子以为落地窗出了问题,虽然有点遗憾,但也不想再换房间了。 可是当女子收拾完东西,准备出门逛逛时,从外面走廊处居然能清晰地看到自己房间内的一切事物。女子立即拿出手机取证,随后进入房间查看,的确看不到外面的景色。 这下女子慌了,这样隐私不就全部暴露了吗?于是女子去找了酒店前台讨要说法。 酒店工作人员立即解释说,房间窗户都贴了单向膜,光线强弱决定哪边能看清。白天外面的光线强,外面就看不到房间内部。但晚上房间开灯后,里面就看不到外面的景色了。 工作人员还十分自豪地说这是内景式房间独有的设计,然而女子却十分气愤,这个设计简直就是反人类。 女子质问酒店工作人员,住客是否知道玻璃的问题,结果工作人员支支吾吾,没给出明确说法,这让女子更加不满。之后,女子将此事曝光了出来。 有网友表示,这样的酒店不敢住,万一有小情侣情不自禁要做点羞羞的事,那不等于是现场直播了? 还有网友表示,酒店居然不提前告知顾客具体情况,这严重侵犯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对于酒店的这个设计,的确是让人无法理解,更是无法接受。 酒店虽然是公用场所,但酒店的房间属于花钱的顾客的私人领地。既然如此,顾客就享有了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酒店的行为其实是变相地在侵害顾客的隐私权。 其次,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在顾客入住酒店后,酒店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告知义务等,以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但是女子入住酒店时,工作人员并未介绍房间的特色,反而是女子自己发现后,质问酒店时,酒店才告知了原委。 因此,酒店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女子的知情权。 在这种情况下,女子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更换房型,或给予一定的补偿等。 最后,酒店为了吸引顾客推出特色主题房型是没有问题的,但一定要注意保护顾客的隐私以及安全,否则不仅达不到吸引顾客的目的,还会使得酒店的名誉一落千丈。 对于这家酒店的设计,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吉林延吉,一女子入住酒店后,意外发现房间中的落地窗有问题,完全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雷雷说趣
2025-10-20 0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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