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女子和丈夫结婚15年,生了7个孩子,每天忙的跟陀螺一样。男子开饭店不顺利,把气都撒在了妻子身上,处处看她不顺眼,甚至提出了离婚,受够的妻子果断同意,头也不回离开了。谁知,才过了4个月,男子就受不了了,既要照顾孩子,还要伺候老人,他实在无力招架,这才想起了妻子的好。于是,又找到妻子,希望她回来。对此,妻子态度坚决:他喝醉了打我,还造谣我跟其他男人,所以自己从不后悔离婚,也不会回去!网友表示:他缺的不是妻子,而是免费保姆。 李先生和妻子于女士结婚15年,先后养育了7个孩子,家里住得虽然有些拥挤,可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很是幸福。 孩子多,处处都要花钱,今年6月份,李先生便想和朋友一起开个饭店,自己当老板挣钱。 店一旦开起来,就需要不少人手帮忙,找外人他不放心,就想着让妻子辞掉现在的工作,跟着他一起干。 但妻子觉得,她的工作干得顺风顺水,而且工资也不低,万一餐馆开不起来,她的饭碗也丢了,一家人不得喝西北风,于是,果断拒绝。 这结果完全出乎了李先生的一意料,因为这事,两人闹了矛盾。 后来饭店真开起来了,可经营得并不顺利,各种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李先生的心情也一天比一天糟糕,他甚至把失败归结到了妻子头上。 两人矛盾越来越深,李先生觉得很憋屈,他竟头脑一热,提出了离婚。 于女士彻底看清了丈夫的嘴脸,自己无能,就会把气往老婆孩子身上撒,这样的日子不过也罢,于是,她同意离婚。 经过协商后,双方约定,七个孩子都由李先生来抚养。 于女士离开后,刚开始李先生还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可没过多久,他就后悔得不行。 每天,照顾7个孩子的吃喝拉撒,他忙得像个陀螺,一刻不得停歇,孩子们半夜还老是哭着找妈妈,他异常烦躁却无能为力。 而且他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平时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他一边要照顾七个孩子,一边还要顾着父母,真的是有心无力。 他这才意识到,家里每一个女人,根本就不行。 这时,他又想起和妻子的好来,以前一进门,热乎乎的饭菜摆到桌子上,洗脚都有人伺候,可现在,冷冷清清的,啥都要他亲力亲为。 回过头想想,妻子给他生了七个孩子,吃了那么多苦,他却这么对她,觉得自己真是太不是人了,内心满是懊悔。 李先生的父亲看着儿子这样,也是恨铁不成钢,忍不住念叨,称媳妇是个好媳妇,可儿子就是天天喝酒闹事,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整出这些幺蛾子。 既然知道自己错了,李先生就想着要挽回这段婚姻。 他表示,自己心里还爱着妻子,也舍不得这个家散了,于是,便向记者求助,希望找到妻子道歉,能得到她的原谅,好破镜重圆。 记者联系上了于女士,得知李先生的想法后,她态度坚决地表示,自己从未后悔离婚,过好过坏那是自己的事儿,绝不复婚,也不会回去,希望互不打扰,好聚好散。 同床共枕15年,还有7个孩子,于女士为何如此坚决呢?原来,在这段感情里,于女士受尽了委屈。 她们两个领了离婚证后,自己就被李先生无情的赶出家门,走了之后,他还不解气,竟将自己打了一顿。 他说自己离婚后在外面和同事搂搂抱抱,可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干过这事儿,这简直就是无中生有。 李先生听到这话,赶紧解释称那是喝完酒的气话,自己心里其实很清楚她没在外面找人,就是当时喝大了,脑子不清醒,才做出那些糊涂事儿。 接着,李先生在镜头前真诚地向于女士道歉,希望能取得她的原谅。 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李先生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李先生和于女士离婚时,双方约定七个孩子都由李先生来抚养,那么他就应当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即使他现在觉得独自抚养困难,也不能随意推卸责任。 而且,于女士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不能当甩手掌柜。 于女士指控李先生喝醉了打她,若她有证据,比如伤情照片等,证明丈夫存在家暴行为,作为无过错方,她有权向李先生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民法典》1083第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在这件事情中,虽然李先生希望于女士回来,但是于女士明确表示不会复婚,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不能强迫于女士复婚,必须尊重她的意愿。 但经过一番协调,于女士的态度稍微有所缓和,表示愿意冷静一段时间,看看李先生的诚意再做进一步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