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该这样给: 18岁嫁人的,给18万 19岁嫁人的,给17万 20岁嫁人的,给16万 21岁嫁人的,给15万 22岁嫁人的,给14万 23岁嫁人的,给13万 24岁嫁人的,给12万 25岁嫁人的,给11万 26岁嫁人的,给10万 27岁嫁人的,给9万 28岁嫁人的,给8万 29岁嫁人的,给7万 30岁嫁人的,给6万 31岁嫁人的,给5万 32岁嫁人的,给4万 33岁嫁人的,给3万 34岁嫁人的,给2万 35岁嫁人的,给1万 36岁嫁人的,给0万 每晚一年,彩礼减少一万。 从18岁到36岁,也就是18年,每年存3万,都有54万了,何必在乎彩礼?如果在乎彩礼,为何不早点嫁人?
为什么整治彩礼整治那么久,都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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