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就叼了根牙线棒,怎么就妨碍安全驾驶了?”近日,无锡市民钱先生的遭遇引发全网热议。今年8月25日,他驾车途中因觉得无聊叼着牙线棒,在市区右转车道被交通摄像头抓拍,次日收到“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警告处罚,这让他对处罚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这张看似“严苛”的警告罚单,背后的法律依据并非无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可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未具体列举禁止行为。无锡宜兴市交通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即便法律未明确禁止叼牙线棒,但其可能带来潜在安全风险,属于妨碍正常交通的行为,“不管是叼牙线、牙签还是嚼口香糖,都不适合驾驶时做”。而交管12123平台管理员的回复则更明确: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分散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 争议的核心在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界定存在弹性空间。钱先生提供的抓拍照片显示其驾驶姿势规范,他坚持认为自己未分心、未影响操作,质疑处罚“一刀切”。更有意思的是,不同部门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复:江苏省交通事故报警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手没离开方向盘、正常驾驶的话不算违法”,而无锡12123服务热线则明确“叼牙签类行为会被电子抓拍录入,且申诉不了”。法律专家指出,这种分歧源于法律赋予交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实践中执法逻辑聚焦“实质风险”而非“特定物品”,但需严谨审慎,不能仅凭单一动作定罪。 类似争议并非个例,各地执法标准的差异更凸显了问题的复杂性。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多数城市仅对“手持手机、双手离方向盘”等显性妨碍行为抓拍处罚,但无锡宜兴自年初起已将“叼牙线、牙签”等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此前也有车主因开车吃零食、嚼口香糖被警告的案例,核心逻辑均是“潜在风险管控”——突发情况下,口腔内异物可能因掉落、呛咳等干扰反应速度,或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不过也有网友调侃:“按此标准,开车打喷嚏、咳嗽是不是也得被罚?”,认为执法需区分“必然妨碍”与“偶然风险”。 其实避免此类争议并不复杂,关键在于把握“驾驶专注”的核心原则。驾驶员在行车时应摒弃叼异物、吃零食、化妆等非必要行为,即使是看似“不影响操作”的小动作,也可能成为安全隐患;若对处罚有异议,可保留行车记录仪视频、抓拍照片等证据,通过交管12123APP或线下窗口申诉,说明行为未实质影响驾驶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警告处罚免予记分,但若多次违反同类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升级。 这场“牙线棒罚单”争议,本质是交通管理精细化与公民权利保障的一次碰撞。一方面,执法部门从“显性违法”向“隐性风险”延伸监管,是为了守护道路安全;另一方面,执法尺度的统一、裁量权的规范也亟待完善。对驾驶员而言,最稳妥的做法是“开车不分心,分心不开车”,毕竟道路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 需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清单”吗?包含各地执法标准、免罚情形和申诉技巧,方便你快速规避风险。
“双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就叼了根牙线棒,怎么就妨碍安全驾驶了?”近日,无锡市民
落笔花
2025-11-12 22: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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